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14

  沪知局促〔2025〕3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本市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助力重点产业强链增效,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市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一)申报条件

  1.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

  (1)申报单位为本市先导产业、重点产业相关市级行业协会或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数据资源,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包括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科研人员应来自至少3家本产业领域重点企业。

  (3)申报单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面向各区主导产业的项目

  (1)申报单位为各区知识产权局,并由申报单位选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2)申报单位协调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数据资源,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包括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科研人员应来自至少3家本产业领域重点企业。

  (二)申报程序

  1.确定产业类别。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由申报单位会同市政府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申报产业或产业细分领域的名称;面向各区主导产业的项目,由区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申报产业或产业细分领域的名称。

  2.组建项目团队。由申报单位牵头,按照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第3部分:产业规划》(GB/T 39551.3-2020)的要求,筛选确定1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并协助承担单位组建项目实施团队。

  3.提交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填报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申报单位、承担单位签署申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3月14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线上递交材料入口: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sipa.sh.gov.cn/)“惠企政策服务”或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一网通办平台“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评定”入口(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8bb67ee8-0f79-4316-9169-e59b6cd8c8fe),根据该项目办事指南提示的申报材料要求和规则,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申报。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错峰申报。

  4.确定项目单位。材料受理后,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确定项目申报单位以及承担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

  (三)经费保障

  市知识产权局对本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予经费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本项目予以1:1的资金配套。

  项目立项后,市知识产权局将拨付支持经费首款15万元,其中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经费拨付予申报单位,面向各区主导产业的项目拨付予承担单位。

  本项目财政经费不得用于申报单位人员工资等经常性支出以及硬件购置费等支出。

  (四)项目数量

  全市评定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20项,其中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4项,面向各区主导产业的项目16项(每个区1项)。

  (五)实施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第3部分:产业规划》(GB/T 39551.3-2020)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实施本项目,注重团队协作,强化数据耦合,按照以下要求,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专利导航报告。

  1.产业分析

  对全球、我国及本地区产业规模,产业链、技术链和企业链构成等产业数据进行收集、梳理和归纳,结合区域相关产业政策和资源条件,初步判断地区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2.专利导航分析

  一是产业发展方向分析。全景式分析全球产业发展与专利布局的互动关系,包括产业技术发展历程、产业转移趋势、产业链结构、产业链主要企业、产品市场竞争与专利布局的互动关系;通过对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专利控制力的各类主体,进行专利数据和市场数据分析,判断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创新方向和市场需求热点。

  二是地区产业定位分析。分析本地区的产业发展历史和现状,通过对比研究,从产业结构、市场竞争、人才储备等角度,判断本地区在产业结构、产业分工以及企业、技术、人才、专利等方面的优势和风险。

  3.产业发展路径分析

  在产业分析和专利导航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围绕产业规划与政策制定、产业布局结构优化、企业整合培育引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技术创新引进提升、专利战略布局和市场运营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实用性的路径建议。

  二、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科技创新工作基础良好。申报单位所涉产业符合国家及本市政策导向,其技术与产品首创性、引领性、示范性较强,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布局,2024-2025年PCT专利申请不少于5件,具有知识产权专业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3.申报单位具有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数据资源,项目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其中单位领导和知识产权部门主管各1人,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技术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4.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5.近三年已承担上海市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不再接受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自主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于3月1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线上递交材料入口: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sipa.sh.gov.cn/)“惠企政策服务”或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一网通办平台“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评定”入口(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8bb67ee8-0f79-4316-9169-e59b6cd8c8fe),根据该项目办事指南提示的申报材料要求和规则,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申报。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错峰申报。

  2.审核推荐。各区知识产权局及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遴选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3月14日前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系统向市知识产权局线上提交推荐意见表。

  3.项目评定。材料受理后,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三)项目数量

  全市评定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总计不超过18项。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为3个,其他各区知识产权局(含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推荐名额各为2个。

  (四)经费保障

  市知识产权局对认定的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支持经费每项不超过20万元。认定之后,将预拨资助总额的50%。申报单位应予以项目1:1的配套经费保障。

  本项目财政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等经常性支出以及专利申请维持费、差旅费、硬件购置费等支出。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强化成果运用

  项目实施期内,项目单位应当通过上报专报、公开发布等各种形式,推动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实际运用,并评估项目成果在支撑政府规划政策制定、辅助企业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应用成效。

  一是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项目成果应以简报或专报形式,分别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和市政府相关产业主管部门,为本市制定重点产业“十五五”规划提供决策参考,并将专利导航报告发送相关重点企业作为决策依据。

  二是面向各区主导产业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项目成果应以简报或专报形式,分别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知识产权局,并将专利导航报告发送区发改委、经委、科委、国资委、商务委等相关部门,为各区制定重点产业“十五五”规划提供决策参考。

  三是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承担单位要推动专利导航成果在优化专利国际布局、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等方面的应用,符合条件的要开展专利产品备案,积极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工作的显示度和贡献度。

  (二)加强日常管理

  项目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痕迹管理,落实台账制度,保存项目团队工作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单位要建立部门协同、人员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注意留存相关政府部门、产业重点企业以及企业内部科研人员参与项目成果报告形成的会议纪要、活动记录、现场照片等相关资料。

  (三)开展项目验收

  本项目实施期为4月至10月。项目期满,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拨付余款,其中验收结果等次为优秀的拨付全额余款,等次为合格的拨付60%余款,等次为不合格的不再拨付余款,并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收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并取消三年内申报市知识产权局相关项目的资格。

  特此通知。

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评定

 

  附件:1. 上海市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2. 上海市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

   3. 2025年上海市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评审标准

   4. 2025年上海市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评审标准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14日

  (联系人:张燕山;联系电话:23170420;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邮编:2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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