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政策内容 | 实施范围 | 实施单位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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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上海市专利专项资助政策,鼓励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评定标准中,已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的企业可加分;经认定的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可以利用专项资助资金开展专利质押融资工作;在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时,将专利质押融资作为重要内容予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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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 23110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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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资助对象
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且在各类金融机构均无不良记录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占营业收入1.5%及以上。 第二条 资助内容 一般贷款。对企业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上年度完成还本付息的,按企业该笔贷款实际支付且不超过申报指南发布时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核算的利息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资助。 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按企业实际支付且不超过以上同期基准利率核算利息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资助。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中需明确写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内容,出质企业需提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 2、企业首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报告的记录,凡是首次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即可认定为首贷。 3、微型企业贷款。贷款企业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 |
浦东新区 |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 58788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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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开展专利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本区实际的专利保险品种;对购买专利保险的专利权人,按实际发生保费给予50%、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给予全额补贴,且补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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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 | 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 64986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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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由区财政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首批额度为人民币400万元。对实际发生的融资损失,由金融担保机构、合作银行以及风险补偿资金分别按照60%、10%、30%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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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 | 奉贤区知识产权局 | 67184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