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专利代理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9-22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本市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专利代理机构做优做强知识产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化、智能化、国际化水平,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专利代理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2025年度上海市专利代理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的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和相关案例材料,并自行保管好申请书所填信息的佐证材料原件以备核查。
三、申报方式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盖章PDF电子版报送其经营所在地的区知识产权局或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审核推荐。各区知识产权局和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申报内容进行实质初审。并在2025年10月10日前,根据各区推荐名额分配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根据本项目认定单位总数和各区专利代理机构经营数量,推荐名额分配具体如下:浦东新区、徐汇区、静安区、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各推荐不超过4家机构,其他各区知识产权局和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推荐不超过2家机构。
(三)评审认定。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受推荐单位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认定名单。
(四)经费支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审核后,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获得认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四、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本项目支持资金须专款专用,严格限定用于提升服务能力相关支出,主要包括:专业设备购置、专业软件购置或定制开发、专业数据库采购、专业人员培训、国际国内资质认证等。严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日常办公开支、房租水电等经常性经营费用。
对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2025年度上海市专利代理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 上海市专利代理机构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请书
3. 各区知识产权局和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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