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首批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11-01

沪知局促〔2022〕30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2021年,上海启动实施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各单位积极响应并申报,首批认定66家单位开展相关项目建设,其中60家单位获得首批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和合同约定,我局现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开展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坚持结果导向、效益导向,将绩效管理的要求融入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加强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发现的各类问题,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是加快预算执行。目前,部分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存在项目进度滞后、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对此,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确需调整预算安排的,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同意后调整。

三是开展成效总结。60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有关项目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开展中期总结。6家仅获得认定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项目申报文本中的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开展中期总结。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准备中期总结材料,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11月30日前,寄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5室),并将电子件发送至zxzhang@zscqj.shanghai.gov.cn。我局将在12月视疫情情况,召开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期总结推进会,就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对于计划实施中涌现出的创新举措、有效模式和典型案例,可作为总结材料附件一并报送。

附件:中期总结材料模板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28日

联系人:章志祥 孔元中

联系方式:021-2311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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