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首批“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实验室”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6-09-2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上海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先行先试优势,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具有辨识度的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有效破解金融服务同质化问题,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首批“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实验室”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经自主申报、条件审核、部门会商等程序,现确定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首批“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实验室”项目承担单位。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聚焦“2+3+6+6”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和业务特色,深入推进具有市场辨识度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开发,形成错位竞争、协同发展的创新格局。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投放规模和社会效应,进一步扩大惠及企业覆盖面。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PDF下载:沪知局(2026)1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