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7-03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知局〔2026〕5号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区公安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落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落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代理行业“整治规范年”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全面遏制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规范执业行为,有效遏制专利黑灰产业链,提升本市代理服务质量,推动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和服务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从严治理违法违规代理行为
1.深入排摸违法线索。聚焦专利黑灰产业链、商标恶意注册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协查通报、专利预审、备案审核、业务受理、投诉举报等信息的排查分析,重点排摸伪造专利申请人信息、弄虚作假编造专利、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注册重大不良影响商标、恶意“撤三”、伪造地理标志史料等线索,及时移送具有执法权的部门组织查处。
2.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提交或代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和商标申请、出租出借专利代理资质、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以及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公章、签名或者地理标志史料等弄虚作假行为和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依法依规对涉案申请人、代理机构或者从业人员、无资质机构或者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3.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持续开展网络监测,纠治代理机构在互联网平台上以欺诈、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等方式招揽专利商标代理业务,以及发布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挂靠、专利发明人“挂名”服务等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行为。加强对辖区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指导,督促其建立完善代理业务招揽用语禁限词库,健全内部审核规则和工作机制;对长期发布违规信息或怠于整改的平台企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4.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对于查处违法违规代理行为中发现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造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印章、诈骗等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二、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
5.严把行业入口质量。加强央地协同,依法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新设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场所核查。严格审核分支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备案申请材料,探索优化备案方式。强化专利代理许可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通过线上核查、线下检查等方式,及时对本市新设专利代理机构、新备案在沪分支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跟进检查。
6.持续巩固整治成效。根据上级组织部署,结合2026年专利代理行为的监督检查计划,对代理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对专利代理师是否符合执业条件并履行备案手续,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的信息是否真实、完善、有效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协助及时清理不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代理机构,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持续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7.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代理监管场景建设,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政务数据实现对接共享,进一步完善主体画像、执业监测、合规服务、风险预警、协同处置等模块功能。强化业务、规模、信用等方面数据汇聚整合,通过信息比对、交叉验证等方式,增强异常执业风险识别,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8.持续深化信用建设。制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全市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和使用,在政策支持、专利预审、优先审查等服务事项中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常态化做好专利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代理领域“综合+行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规范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措施。
9.加强跨区域联合监管。推进落实沪滇、沪渝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协议和《长三角地区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的有关部署,强化跨区域、跨部门间的横向协作,完善代理监管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案例研讨。
四、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
10.指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强化内控管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高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切实履行“守门人”责任,建立健全发现、防范和处置专利造假行为的内部管理机制。推动将尊重知识产权、规范专利署名、防范专利造假等内容作为科研人员的必修课,纳入科研诚信教育内容。引导采购人采购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时参考使用《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代理服务招标机制,并加强履约验收管理。
11.建立专利造假行为通报处理机制。对于相关案件中发现高校、科研单位、医疗机构、企业工作人员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编造专利的线索,及时移送其主管部门或者相关企业资质认定部门处理。对于涉嫌存在利用虚假知识产权骗取政府资助奖励、虚假出资、偷逃税款等行为的,移送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专利申请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及时整改。
五、规范和提升服务能力
12.加强高水平代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分类别的专利代理师进阶式培养体系,启动专利代理师能力提升培训,继续开展首次执业专利代理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各区知识产权局结合培训、座谈等各类活动,加强专利商标代理禁止性从业行为清单以及《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和《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规范和提升代理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13.加强代理行业自身建设。建立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衔接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强化行业建设,引导代理机构压实主体责任,自觉诚信规范经营;加大行业自律惩戒与行业警示教育,开展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支持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专利代理机构内部管理标准和服务质量承诺,并在部分机构试点实施;鼓励依法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提升行业诚信建设水平。
六、工作要求
14.狠抓工作推进落实。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压实代理监管属地责任,强化力量配备,严格规范执法。严格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无事不扰”和“无感监管”,避免或减少对合规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强化正向宣贯,加强对区域专利商标申请注册、使用指导,协助企业有效应对商标恶意抢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行业关注,宣传解读相关整治政策;加大典型案件警示曝光力度,引导创新主体、经营主体提高代理服务甄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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