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5年上海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5-11-12

沪知局办〔2025〕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沪知局办〔2025〕22号)规定,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上海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项目申报与评定工作。经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上海段和段(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微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和上海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单位为2025年上海市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育项目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要聚焦本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涉外生产经营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加强对知识产权组合布局、专利标准化、贸易谈判、海外维权、纠纷应对等方面国际化人才培养,提升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在全球化竞争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解决能力,培养和集聚一批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联系我局。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11月11日

  (联系人:杨聆韵;电话:021-2311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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