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园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26

  沪知局促〔2025〕15号

浦东新区、黄浦区、普陀区、杨浦区、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园区:

  2022年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园区项目期为3年,2024年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园区项目期为1年,试点示范工作即将期满。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知局规 〔2025〕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8月下旬对2022、2024年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园区(见附件1)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园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园区管理机构应于8月22日前以纸质稿(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区知识产权局留档)及其电子版的形式递交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园区工作总结(加盖公章)。验收当日需携带5份纸质验收材料到场。

  特此通知。

  附件:1. 参加验收园区名单

 2. 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园区工作总结要求

 3. 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园区考核参考评价指标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朱以欢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

  电话:2317423  邮箱:yhzhu@zscqj.shang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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