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8-27
沪知局办〔2024〕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和《关于加快上海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要求,加快推进上海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建设,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市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申报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本项目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需求为牵引,以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为目的,支持具备相关基础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优选师资力量,强化基础保障,为中小企业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更好支撑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二)绩效目标
本项目聚焦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育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实行绩效管理(指标及要求见附件1),支持项目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培训。相关单位应面向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实务人员等开展分级分类培训,累计不少于100人次,切实提高相关知识产权人才素质能力,推动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为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2. 工作基础扎实。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项目的基础条件,具有一定的师资储备和成熟的培训课程设计,可根据中小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业务培训。
3. 培训成效明显。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或协作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经验,开展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优先考虑。
4. 已承担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的单位自立项起三年内不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 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于9月20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包括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严禁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或项目承担资格,并将不良记录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2. 项目评定。材料受理后,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经局领导核准、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
四、项目数量
2024年评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不超过5项。
五、经费保障
我局对经评定合格的项目承接单位,给予每项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资助。财政经费应按照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标准执行,不得用于人员工资等经常性支出以及差旅费、硬件购置费等支出。
六、项目管理要求
(一)加强日常管理
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痕迹管理,落实台账制度,留存项目相关工作记录,注重挖掘优秀事例,形成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材料。
(二)开展项目验收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从项目认定文件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期满,我局将组织进行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收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并取消三年内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项目的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表
2.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杨聆韵
电话:021-23110855
邮箱:lyyang@zscqj.shanghai.gov.cn
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4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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