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沪知局办〔2024〕6 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处室:

  现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各区局”)要严格按照《计划》统筹组织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除专项检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外,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根据《计划》安排,专利真实性和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由各区局自行制定抽查方案并组织开展;专利代理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由市局制定抽查方案,组织各区局开展。

  二、合理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各区局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合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将抽查比例与经营主体的信用风险等级挂钩,提升日常监管效能。对信用较好、风险程度较低的经营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对信用风险一般的经营主体,按常规抽查比例检查;对信用较差、风险程度较高,特别是对近三年内受过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处罚、投诉举报易发且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相对集中的经营主体,要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并实地检查。

  三、探索推进综合监管

  各区局应当充分运用双随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结合本区具体情况,整合资源,持续拓展联合监管的领域和方式。各区局可实施“1+1”模式(第一个“1”代表商标代理行为抽查事项,第二个“1”代表专利代理行为抽查事项)、“X+2”模式(X代表其他部门抽查事项,2代表专利真实性和商标使用行为抽查事项)或采取其他因地制宜的模式,积极推进综合监管。

  四、坚持审慎包容、兼顾服务

  各区局应当积极践行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在开展检查前向抽查对象一次性告知抽查事项;对发现属于首次初犯、危害轻微、立即整改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包容审慎的处理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整改规范,并主动开展市区两级知识产权政策宣传告知,做好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及相关代理行为的法律宣贯。

  附件: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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