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度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4-03-06
2023年度,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不断提升上海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
1.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践行“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持续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兴调查研究,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推动形成了一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成果和项目抓手。
2.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主席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论述摘编》,并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等。通过将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责任意识,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本领和能力。
3.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芮文彪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局党组通过强化严格保护、促进有效运用、丰富服务供给、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举措,重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督查和绩效考核,协调发挥知识产权立法、执法、普法工作联动作用,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二)推进完善履职体系建设,夯实全面依法履职的基础
1.厘清部门职责,细化编制局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分工安排。进一步规范我局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明确权限和责任,努力形成职责清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管理机制。
2.加强标准化建设,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新的“三定”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变化情况,我局对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对权责事项设定的依据、权责适用的层级范围等逐项开展沟通和审议,形成《中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权责事项动态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
3.持续深化政务数字化转型,推进政务服务和治理效能提升。会同市大数据中心研究制订全局数字化转型工作规划,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数据上链对接。优化上海市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功能,实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专利纠纷行政调解事项与“解纷一件事”对接。编制发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区行政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全覆盖建设,打通全市16个区的公共服务网络。
(三)持续开展立法研究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1.推进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一是加强立法研究。依托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等专家智库团队,汇总梳理综合立法专家咨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上海市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初稿)》(暂定名)。完成《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审表彰办法》第一轮、第二轮立项论证和规章草案更新修改工作。
二是推进立法项目立项。根据市人大关于征集本市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立项建议的通知要求,将制定《上海市知识产权促进条例》(暂定名)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立项建议。根据市司法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要求,将《上海市知识产权促进条例》《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审表彰办法》分别申报为2024年度市政府法规规章正式立项项目。
2.完成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全面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和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评估清理工作。
3.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措施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围绕“合法性、科学合理性、可执行性、实效性”,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管理要求,年内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4件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注重常态化邀请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公众代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年内三次邀请企业、专利代理机构、高校等领域代表参与审议重大决策,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健全行政监管和执法工作体系,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1.依法行政,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一是认真部署落实年度行政保护工作。围绕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保障,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执法力度,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活动保护,构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体系等4大方面,制定《2023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严格专利行政保护。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2023年以来,共立案受理专利纠纷案件2331件,结案2328件。其中,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立案66件,结案62件,做出裁决决定38件,达成行政调解协议6件。指导各区开展假冒专利执法工作,通过做好假冒专利执法主体问题等问题解答,分享有关典型案件等,引导区局多办案、办好案。
三是强化商标行政执法。持续加强对区局的商标行政执法指导,丰富基层执法部门案件的指导方式,通过案件指导、典型案例推荐、专家研讨会等方式,形成相关执法指导意见。
四是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为深入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我局印发规范性文件《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管理办法》。积极指导嘉定区和奉贤区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推动地区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实行重点地理标志清单式监管,加大整治违法违规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的力度。
五是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做好第九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知识产权一门式的知识产权服务,设立知识产权服务站,为国内外展商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加强现场巡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依托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和结对共建机制等,组织开展第六届进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百日行动,会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等部门共同组建“进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做好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法律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全方位营商政策宣传等工作。进博会期间,累计出动132人次进驻现场,其中驻场咨询点60人次,开展巡查72人次;共检查展品、展板和宣传品1000多个;接受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参展企业的各类知识产权咨询45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处理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1件。
六是强化维权援助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进园区”系列活动,在重点产业园区和行业协会新设6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强化海外维权援助,在马德里、慕尼黑新设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站。
2.规范程序,提升知识产权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监管制度化建设。制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监管法治化、精细化、数字化建设。制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明确抽查规则、检查方式。制定并实施《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指导组织各区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持续抓好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制定《上海市2023年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与市市监局执法总队建立案件会商机制,针对无资质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代理等相关案件进行业务交流。
三是积极推进日常监管。指导各区局建立专利代理机构、备案商标代理机构名录库,积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前移监管关口,召开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对机构规范营运给予行政指导;深入开展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网络监测,拓展监管覆盖面。
四是加强长三角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同监管。配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起草《长三角地区专利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合作备忘录》;在非正常专利申请处置、恶意商标注册治理过程中,加强与兄弟省市协作,向安徽等省及时转送违法线索。
五是推动《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指南》地方标准出台。通过将行业信用评价、公共信用评价及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有机结合,完成该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本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切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知识产权中心工作制定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国“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活动。
2.提升普法宣传效能。一是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通过开展进企宣讲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法规政策、为企提供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培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银企对接”专题讲座等方式,用普法“惠”企业;通过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首次执业专利代理师培训”、以案释法等方式“强”机构;通过进高校开展专题讲座、与高校联合开展普法工作、组织高校学生参加长三角大学生知识产权系列赛事等方式,做好普法“进”校园工作。
二是持续做好社会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为主题的2023年上海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推出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宣传片和公益报时、公益短信等普法宣传文化产品。在徐家汇、外滩等商圈地标建筑亮灯,滚动展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标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做好《上海知识产权》办刊工作,指导和支持上海市知识产权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做好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活动。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沪举办首个“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地方行”活动,联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办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每季度举办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媒体通气会,依托新闻媒体做好普法宣传,推介知识产权保护便民惠企政策。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本年度已在“上海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上海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发布普法宣传相关图文信息1600多条。新华社、中国新闻网、中国知识产权报、解放日报、文汇报等中央和市级媒体,推出知识产权普法宣传相关报道150余篇。
三是做好知识产权窗口传播工作。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月”和常态化政府开放活动,组织市场主体、服务机构、在校学生等各类群体参观局行政服务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让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沉浸式”感受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窗口分发赠阅《中国知识产权报》、在大厅电子屏中滚动播放知识产权宣传片、张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海报等,加强窗口宣传力度。
四是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对外宣传力度。圆满完成于日内瓦举办的中国与WIPO合作50周年纪念展方案设计、国内预展、境外展出等工作,访问欧盟知识产权局总部,举办领馆通报会,办好局英文网站,拍摄制作《我在上海学IP》系列短视频等,生动讲述上海知识产权精彩故事。
3.加强人员法治教育。通过举办局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报告会、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培训、全市知识产权监管工作培训、新进公务员入职培训、机关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以案释法专题会等,不断深入推进局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
(六)加强法治基础建设,不断完善法治保障
1.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局发布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增补4名法律顾问。今年新增加1名工作人员成为我局公职律师。不断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我局地方性立法、重大行政决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等工作中的作用。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今年共计收到4件行政诉讼案件,二审结案1件。截至目前,已有3件案件开庭审理。在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后,我局对照《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3.按时完成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我局今年共计收到1件行政复议案件,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和市政府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4.全面做好执法证管理。我局积极做好执法证管理工作,对于新进公务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申请执法证。
二、取得的成效与经验亮点
(一)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指导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共同组织举办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论坛。活动中,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并由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同发布《上海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调解指引及典型案例》,展现上海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工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二)深入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新举措
1.制定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产品集中采购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协调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防范侵权行为发生的要求,加强本市医药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上海生物医药先导产业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会同市医保局联合制定上述规范性文件。
2.积极探索在上海司法、行政部门推进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积极组织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开展座谈会,并通过调研实地了解各行政机关、司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需求和难点,积极推进《关于加强上海市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实施办法》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