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时间:2021-06-07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2021〕21号),特制订《2021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2021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21年市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细化落实《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2021)21号),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务公开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营造良好的氛围。
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公文公开和归类展示规范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工作,系统清理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政策法规处、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对2010年以来本单位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政府公文开展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涵盖本级政府和本系统政府公文的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并在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公开(牵头部门:办公室)。围绕企业群众创业办事需求,强化“一类事”政策文件主题分类,提高分类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
(二)法定公开内容维护管理。持续优化调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拓展细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主动公开上海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纲要(2021—2035),推动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战略规划处)。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牵头部门:办公室)。持续调整更新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牵头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三)依申请办理工作持续优化。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对于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优化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牵头部门:办公室)。
二、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以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出台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十三五”发展成就和“十四五”重点举措的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纲要(2021-2035)、上海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十三五”时期上海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做好“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亮点和重点举措的信息发布(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战略规划处)。
(二)以《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持续公开上海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牵头部门:各处室;配合部门:办公室)。
(三)以支撑国家战略和中心工作为关键,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信息公开力度。聚焦落实“三大任务”、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新要求,对本市及各区知识产权工作在支撑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科创板企业创新发展,以及支持科创中心建设、支持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发展方面的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进行公开(牵头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战略规划处、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知识产权代办处;配合部门:办公室)。以新一轮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制定为抓手,公开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的大胆探索和先进经验(牵头部门: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处、知识产权代办处;配合部门:办公室)。
(四)归集做好深化知识产权“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窗通办”综合性服务窗口建设、提升“一网通办”工作效能等便民利民举措展示(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公共服务处、知识产权代办处)。
(五)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归集展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信息,公开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服务机构名单,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加大展示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打击工作成效、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牵头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公共服务处;配合部门:办公室)。
(六)加大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本单位预算绩效、财政经费支持重点项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
三、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严格把控对公众主动公开的知识产权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的质量,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和说明,并探索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牵头部门:政策起草处室;配合部门:办公室)。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多元化解读率不低于60%,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政策起草处室)。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和“随申办”移动端的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的主动和精准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政策起草处室)。
(二)做好政民互动。畅通局网站政民互动渠道,开放网站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及时回复问题,并在留言公开板块进行公开(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会同政策起草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通过网上局长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信访等渠道收集的信访诉求,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回复;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12345”网上受理平台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强化“一网通办”平台数据分析应用,对于政务服务好差评排名靠后的办事事项和“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咨询投诉集中的办事事项,进行专项回应,有针对性地改进办事流程,切实破解企业市民办事的痛点堵点问题(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
四、推进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源头管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于3月31日前,确定并发布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战略规划处)。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局长办公会会议、专题会议等工作;提高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前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示,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本单位局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不得少于3次,具体议题原则上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选取,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
(三)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的意见建议;或通过云直播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本单位的工作(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
五、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动态优化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持续优化本单位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特别是对加强知识产权重点工作部分的公开事项的再梳理和再细化,确保标准目录对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覆盖、无遗漏。强化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在局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并通过超链接等方式,实现公开内容的一键查阅,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看(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
(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直属事业单位延伸。加强本单位与下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列出事业单位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六、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进一步提升局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线上公开主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优化局网站页面和栏目设置,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建设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内容丰富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提升政府网站无障碍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优化“上海知识产权”政务微信的便民服务栏目,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统筹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研判、评论收集和互动沟通,实现权威发布、引导预期、回应关切的综合效应(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处室)。
(二)加强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优化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将公开专区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充分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库建设,提高窗口对服务需求的响应和现场处理能力。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依托本单位行政服务窗口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知识产权代办处)。
七、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资源保障。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局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推动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公开工作落实落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等工作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办公室)。
(二)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列入局系统学法和内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本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牵头部门:组织人事处;配合部门:办公室)。
(三)进一步强化激励问责和工作监督。依据《条例》和《规定》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配合的部门,通过提醒、督促以及公开通报等形式,推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在有条件的基础上适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组织人事处)。
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根据本要点,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并在本要点公布后30日内报送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将对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进行统筹协调、跟踪督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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