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案件(沪知法裁字〔2022〕0011号) 时间:2022-12-30

行政裁决书文号

 沪知法裁字〔20220011

案件名称

“一种平面拼图”发明专利侵权纠纷

侵权企业名称或侵权自然人姓名

 

上海钜皓工艺品有限公司

侵权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JK3KR19

法定代表人

林希勇

主要侵权事实

上海钜皓工艺品有限公司实施了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一款“拼图玩具”产品,产品落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已构成对涉案专利权的侵犯。

 

行政裁决的种类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

行政裁决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责令被上海钜皓工艺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图雅工艺品(深圳)有限公司享有的名称为“一种平面拼图”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0810028627.2)的侵犯,即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涉案专利权的拼图玩具产品。

作出裁决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2022年12月15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