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我局门户网站(https://sipa.sh.gov.cn/)查询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托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一网通办”等信息公开平台以及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宣传阵地,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一图读懂”“在线访谈”“处长讲政策”等形式,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专利预审服务等政策解读。完善上海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编制和印发知识产权惠企政策服务包,集成收纳知识产权全链条各领域惠企政策20多条、服务举措90多项。

  二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面和参与度。制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决策全流程集成式公开。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意见征集。高标准编制上海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行业专家以及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高校院所、服务机构等代表意见,从制度层面回应公众关切、解决普遍性问题,切实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公众感受度。

  三是深化政府开放活动。全年开展4场政府开放活动,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业务培训等形式,让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代表、青少年群体“沉浸式”感受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媒体交流活动6场,凝聚共建知识产权强市的合力。配合市委宣传部举办2025年“活力中国调研行”上海主题采访活动,各级媒体实地了解上海知识产权保护进展,多形式宣传知识产权最新政策和服务措施。

  四是加强常态化主动公开。持续调整更新局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发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审理公告、审理结果。按时公开年度预算、年度决算、专项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公开1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答复内容,公开年度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完善依申请公开件闭环管理机制流程。2025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办结5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现场接待等方式提供信息公开受理服务5人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我局主动公开的公文实施集中归集,做好公文的集中规范公开。完善局入库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系统中的公文和门户网站公文备案至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提升公文主动公开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每季度开展上海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分析。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审核发布、网络安全防护等工作机制。2025年,局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00多条。局网站浏览量达73万次,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多条,专栏访问量超26万人次。加强局网站季度普查,开设政策留言板,及时回应网民关注,提升用户体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局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宣传处)牵头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局系统宣传信息培训班,对政务公开等工作进行详细解读,提升局系统干部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将政务公开成效纳入年度部门考核内容,做好任务分解,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按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知识产权政策解读的创新做法和特色举措还不多;

  二是对创新主体、社会公众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具体需求了解得不够深入。

  (二)改进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本市政策解读优秀案例,进一步借鉴兄弟单位在政策解读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丰富政策解读载体形式,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政策覆盖面影响力。

  二是深入基层一线调研,通过开展企业走访、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分层分类了解各类主体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接服务,推动知识产权政策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阳光政务·公开为民”的工作理念,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2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加快推动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上海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