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8-09

沪知局促〔2023〕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切实发挥专利导航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产业园区。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扎实的产业基础。园区产业特色鲜明,重点产业符合本市“3+6+X”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已形成一定的集聚效应。

(二)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经费保障,获得过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园区等荣誉资质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具有专业的组织能力。建立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具有专利导航实践经验和工作成果。

(四)具有必要的条件保障。具有开展专利导航项目所必需的数据资源、场地设施和适当的配套经费保障。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立健全专利导航服务体系,围绕本市重点发展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立完善专利导航组织实施、服务保障、宣传培训、决策咨询等工作机制,探索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利导航发展模式,推动专利信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资源配置,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专利导航组织协调机制。围绕园区优势产业,组织协调开展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形成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报告,定期发布专利导航项目成果,跟踪成果应用成效,注重发挥专利导航在园区政策制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中的作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二)建立专利导航服务保障机制。开展专利导航需求调研,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引导支持重点企业申报市级专利导航工程项目,联合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提供专利导航定制化服务,鼓励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导航公益类工具、数据资源等相关服务,推动提升专利导航覆盖范围和工作效能。

(三)完善专利导航宣传培训机制。面向专利导航项目承担单位等具有实际需求的市场主体开展专利信息检索、数据处理以及导航分析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组织专利导航成果宣讲等宣传活动,扩大专利导航服务的影响力。

(四)建立专利导航决策咨询机制。建立优势产业专利导航专家库,开展以促进全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交流,建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之间的联系机制,必要时联合制定发布全市专利导航发展战略报告,为政府部门出台专项扶持政策、相关产业制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咨询。

(五)推广《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做好《专利导航指南》国家标准宣贯工作,开展标准实施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规范市级专利导航项目实施,以市级各类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为抓手,提升创新主体贯彻国家标准的意识和能力。

(六)承接政府委托项目。承担市知识产权局等政府部门委托的专利导航人才培训等任务以及其它专利导航应用工作。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8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知识产权局受理材料后,经审核评定及公示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家,并给予每家30万元的经费支持。项目承接单位须以自筹资金方式为本项目设置配套资金。

(三)项目承接单位与市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市知识产权局适时按照协议约定内容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和资金使用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建设要求。上海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应制定完善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人员、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条件保障,满足承担建设任务的基本要求。

(二)考核要求。本项目期为两年,期满后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验收。验收未通过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或验收通过后,在专利导航工作中造成负面影响较大的,公告撤销称号。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张燕山 孔元中;联系方式:021-23110888;邮箱:zys820701@163.com;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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