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3-06-26

沪知局〔2023〕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和相关申报通知要求,经自主申报、条件审核、绩效核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上海农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江苏银行上海分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太平洋安信农保上海分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上海浦东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项目承担单位。

望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需求支持力度,有效提升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规模。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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