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上海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08-01

沪知局〔2023〕28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建设上海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27日

关于加快建设上海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厚植上海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人才优势,全力推进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和《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目标,把人才作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坚持党管人才、需求导向、高端引领、系统推进的原则,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各类人才素质能力;以补短板锻长板为重点,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各类人才优质均衡发展,壮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队伍;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创新知识产权人才政策,激发人才活力;以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为抓手,推进区域知识产权人才协同发展,为上海2025年基本建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扩大人才队伍规模,促进人才服务能力提高与结构优化,完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将上海加快建设成为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培养和引进一批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集聚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吸引更多理工科背景的专业人才加入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开发投入明显增加,师资队伍优化提升,培训能力大幅度扩展,培养模式进一步创新,基本建成国际接轨、国内领先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突破。努力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发展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评价机制、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多层次全方位营造关心知识产权人才、支持知识产权人才的发展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

严格实行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人员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持证在岗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人才队伍。建立专利预审员、数据知识产权审查员队伍,扩充调解员、仲裁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提升专业水准。鼓励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积极参加硕士、博士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每年对知识产权管理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发挥企业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专利运营特派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首席运营官、企业知识产权专员专项培训,培养一批精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专利导航运用和商标品牌建设的知识产权运营实务人才。面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实务人员开展分级分类培训。

结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及窗口建设,推动形成分级分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梯队培养模式。依托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加大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力度。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开展专业培训、评优争先等活动,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的能力水平。

(二)引进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继续将知识产权服务业列入我市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加强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名单动态管理,加快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紧缺人才。吸引和集聚一批在知识产权各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富有行业经验、具有发展潜力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

拓展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渠道,充分发挥用人主体的蓄水池作用,瞄准海内外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以项目引才、产业聚才、核心人才带动引才等多种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为引进人才搭建良好的事业平台。

发挥“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平台引才聚才作用,搭建国际知识产权智库,汇聚国际一流知识产权专家,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仲裁员和调解员队伍。

(三)构建新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

构建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自主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鼓励开展知识产权专业硕士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知识产权暑期学校项目。支持高校聘请知识产权行业导师,将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学习与实务技能培训紧密结合,重点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实践能力培养。加强高校复合型专利实务人才、知识产权涉外人才培养,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管理、文学、艺术、理工等学科融合。

构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在职教育体系。优化培训基地布局,加大培训供给,邀请实务部门深度参与课程设计,促进教学与实战有效对接,采取集中培训、岗位培训、研学研修、学术交流、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培养知识产权急需紧缺人才。

构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支持党校等教育机构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等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四)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完善职业评价体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评价体系,创新评价机制,丰富评价方式,优化评价程序,完善评价标准,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职称评审,发挥职称评审的正向积极作用,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

推动企业完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将知识产权人才数量和质量作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等项目认定的基本条件。鼓励和支持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岗位,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研发人员的职业晋升“双通道”。

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机制。支持长三角区域内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共享培训资源,开展联合培训。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职称联合评审机制。依托三省一市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构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人才(专家)库。推动区域人才协同引育、协同使用,共同打造长三角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五)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国际化水平

聚焦国际化能力提升,对标国际一流水准,建设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库。推动上海高校、知识产权机构与国际知名高校、知名机构、跨国公司知识产权部门合作,制定知识产权人才合作计划,开展项目人才交流,共同培养人才。结合本市企业走出去的实际需求,开展面向知识产权运营和知识产权代理领域的国际化人才专项培训,加强国际谈判、海外维权等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国际化人才知识更新,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研究。培养一支熟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规则、具备丰富实务经验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健全海外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制度,强化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人才支撑。

四、重点项目

(一)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围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系统化、规范化、国际化、实效化要求,依托学科基础较好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认定一批市级培训基地,给予一定经费支持,构建更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培训网络。到2025年,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家、市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5家,共建知识产权学院、研究院、智库5家。各培训基地根据社会需求,制定培训课程清单,建立师资库,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产权培训,每年计划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

(二)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建设项目

将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成为全球招生并拥有一流国际化师资和课程体系的国际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平台。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人才培养合作,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一级(交叉)学科,汇聚全球知识产权顶级师资和优秀学生,培养更多具有理工科专业背景、能胜任国际知识产权事务的高端复合型人才和从事知识产权前沿研究、参与国际研究团队的知识产权高精尖人才。到2025年,培养海内外国际化人才400人左右。

(三)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项目

优化整合现有各类人才库、专家库,加强软硬件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和数据库体系。进一步做好高校知识产权毕业生、知识产权人才信息收集、统计、管理、储存、深度加工和使用,强化对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的全面、准确、实时、动态管理。加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系统行政管理部门、司法与执法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人才、专家信息的整合与共享。

(四)知识产权人才培训项目

  到2025年,完成对800余名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人员的全员轮训,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专项培训,推动全市专利运营特派员总数达到150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首席运营官达到300名,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达到600人,知识产权工作者达到35000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员培训500人次;开展专利代理师能力提升、新入职专利代理师培训1000人次。

(五)高校复合型专利实务人才培养项目

依托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高校具有理工科背景的学生,跨学科、定制化开展专利代理师、专利律师等复合型专利实务人才培养项目。精准定位,通过实务授课、实战培训,实现专业之间的“新交叉、新融合”。到2025年,培养专业化、复合型和紧缺型专利实务人才200人,缓解复合型专利实务人才紧缺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对人才工作亲自挂帅、一抓到底,形成领导牵头、层层负责、责任到位的工作局面。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列入各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绩效考核。通过部门协作、市区联动,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二)加大经费投入

进一步加大人才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优先保证人才发展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人才投入开发机制。进一步优化资金投入结构,体现政策扶持的实效性与精准度。鼓励各区出台知识产权人才政策,加大经费投入。

(三)强化氛围营造

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评选、表扬、推荐和宣传各行各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使用等方面的特色项目和经验做法。编制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年度报告。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全社会力量,多层次、全方位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运用丰富的媒介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支持人才、宽容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人才干事创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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