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本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20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徐汇区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推动本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助力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同意在浦东新区和漕河泾开发区范围内,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国知发运字〔2022〕1号)要求,开展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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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知局办[22]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