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展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2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展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管理,落实展会主办单位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展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一)制度建设

  展会主办单位制定完善本单位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参展项目知识产权备案管理制度;参展合同管理制度;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制度;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合起草上海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标准。

  (二)管理措施

  1.展前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展会主办单位在展前与参展商签订参展合同,参展合同中应约定知识产权保护条款。

  2.展中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展会主办单位在本单位主办的展会现场设置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投诉处理机构,接受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及时处理展会中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展会主办单位支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3.展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展会主办单位建立参展商失信档案,定期上报当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诚信不良的参展商采取拒绝参展、通报等措施。

  二、申报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本市并举办各类线上线下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展会的市场主体(展会主办单位)。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25年上海市展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持续经营五年以上,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能够提供完成项目任务的工作基础和配套资源。

  四、支持政策

  承担上海市展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的单位不超过5家。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承担单位可享受我局相关经费支持政策,每家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要求和程序

  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10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

  1.上海市展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2.完成项目所需的工作基础、配套资源、优势特点等证明。

  我局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后,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官微等途径,公示项目申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与项目承担单位正式签订项目合同书,并于2026年12月31日组织对项目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附件:上海市展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周志强   电话:23170405

  邮箱:2651770761@qq.com

  地址:浦东南路3500号T2楼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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