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活动按照进度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采用推荐方式申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推荐本领域下属单位及专利项目参评,各区政府可推荐本区域单位及专利项目参评(推荐名额分配以及相关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和2);同专业领域的两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专利项目参评,每位院士限推荐一次。

  二、组织申报

  申报主体填写好申报表(见附件3和4)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municipalDepartments/SHZCSH)“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选”入口在线递交电子版材料。申报主体在线递交材料前应在本单位或该专利权人所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6月13日17时,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申报主体在线递交材料时应自主选择相应的推荐单位(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区政府),并将申报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审核。其中,由院士联名推荐参评的专利项目应选择申报主体所在区“区政府/院士”推荐通道,并将院士推荐材料(含推荐函、院士证复印件)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相应区政府审核。

  三、审核推荐

  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应对申报单位或专利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通过网络或书面形式对拟推荐单位和专利项目进行公示。其中,由院士联名推荐参评的专利项目由区政府审核后一并予以公示。

  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其中,由院士联名推荐参评的专利项目的院士推荐材料由所在区政府一并报送创新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7时,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的评选表彰贯彻“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确保评选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创新性。在评选工作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单位、人员评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做好项目征集和审核推荐工作,保障评选活动有序推进。市知识产权局将于6月3日14:00组织线上宣讲活动(见附件5),请各推荐单位积极组织和动员相关单位或人员参加。

 五、联系方式

  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23170421、23170417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

  附件:1.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各区申报材料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

      3.上海知识产权奖申报表(创造/保护/运用)

      4.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申报表(专利项目)

      5.第五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申报宣讲会线上入口

  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