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上海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时间:2003-08-08
2002年,国务院修订了《商标法实施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且全面清理了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使我国初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统一、完备、透明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有利于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吸引投资的市场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年度审查显示,中国履行入世承诺的表现是令人满意的。
2002年上海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为宗旨,加强行政执法,完善专利保护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夯实商标保护基础;探索新途径,加强著作权行政保护;打击违法经营活动,规范整顿音像市场;加大海关查缉力度,维护进出境贸易秩序;加强审判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一、上海市政府加大力度,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蓬勃发展
为了贯彻实施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客观形势要求,上海市制定了《2002年上海知识产权应对入世行动计划》,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
2002年上海19个区县相继成立了知识产权局,至此,上海政府部门既有市级的知识产权管理、执法机构和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又有覆盖全市的区县级知识产权管理网络,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
为提高全市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和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2002年上海以第二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展开了全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大型宣传普及和学术研讨活动。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需要大批谙熟知识产权法律和国际规则、具有知识产权实务能力的专业人才。2002年,上海在继续举办领导干部知识产权研讨班、组织知识产权工作者法律、业务培训的同时,探索通过对外交流与合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一批懂业务、懂法律、熟悉各项规则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5月份,上海知识产权局举办了首届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班,来自企业、高校、中介机构、以及政府和司法部门的90名学员参加了为期2个月的国内培训,经考核挑选了26名学员赴美国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培训考察。
为维护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2002年1月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组织专利、商标、版权、文化等行政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名,开展知识产权统一执法行动,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进行突击检查,扣留或封存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5559件,查缴非法电子出版物8.6万余张,非法音像制品8.3万多盘,非法书刊4000册,端掉3个销售、批发非法出版物的地下窝点,取缔无证经营摊点130多个,查获涉嫌冒充专利的商品16种。统一执法行动不仅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者形成了威慑态势,而且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并再次表明上海严格履行中国入世承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
二、加强行政执法,完善专利保护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专利法律制度,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经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于
依照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我国《专利法》对诉前禁令、法定赔偿等作出了新的规定,强化了对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在新的形势下,本市专利行政保护,一是工作重点由纠纷处理转向纠纷调解;二是建立与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协同执法的工作机制。协商解决专利纠纷,无论从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还是从节约社会资源来看,不失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如2002年月德国奥斯兰姆有限公司认为上海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照明灯侵犯了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经市知识产权局了解,该电器有限公司只是根据客户要求试制了一些样品,尚未形成批量生产,并且不知道这种行为侵犯了奥斯兰姆有限公司的专利权。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要尊重他人专利权,不再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向专利权人道歉。双方当事人在市知识产权局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2002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与部分省市知识产权局协助受理跨地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的试点工作,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将涉及1项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侵权纠纷,移送广东、四川、浙江等拥有管辖权的知识产权局;同时也受理了由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移送的6起专利侵权纠纷,并均已调解结案。2002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立案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41起,结案50起(包括历年遗留案件),其中:调解14起、移送5起、撤回(撤销)31起。
2002年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对本市区(县)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69人进行了专利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壮大了专利行政执法队伍,为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创造了条件。一年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多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药品、保健品、食品、建筑材料等一些重点整治的市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商品约3万种,涉及标有专利标记的商品约400件,立案17起,结案9起。为杜绝冒充专利商品进入市场,上海市商业委员会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同制订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单位专利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在黄浦、奉贤、南汇、嘉定、松江、崇明等区(县)的商业企业中,开展杜绝冒充专利商品进入市场的试点工作,通过建立专利商品进货确认和登记备案制度等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堵住了冒充专利商品的流入,净化专利商品市场。
2002年上海专利申请量达到19963件,比2001年增长56.2%,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3961件。2002年上海专利授权量6693件,比2001年增长24.6%,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339件。
三、强化日常管理,夯实商标保护基础
2002年上海市政府将制止和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列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围绕重点商标、重点市场、重点环节,组织全市工商系统深入开展制止、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性商标专项整治活动,对星级宾馆内设商场、名牌特卖场进行“讲诚信、查欺诈”战役;对小商品市场进行标本兼治的“打假治本”战役;对印刷企业的商标印制进行专项检查的“堵源截流”战役;并会同经检部门开展了“打假冒、反欺骗”战役。在以上各项专项整治中,出动执法人员超过9000人(次),检查各类星级宾馆267户(次),小商品市场103家(次),小商品市场摊位10919户,印刷企业3672户(其中商标印刷企业1392户)。查处各类商标侵权案件716件,处罚款648.6万元。
2002年上海市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全年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320件,占商标侵权案件总数的44%,已结案317件。这些涉外商标大要案的查处,为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护外商在华的合法权益,优化上海的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此,美国耐克公司、荷兰飞利浦公司、日本松下电器公司等纷纷致信或送锦旗到市工商局和有关分局表示感谢,共计近20次(幅)。
为了强化对商品商标的日常监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在商业企业中加大贯彻实施《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办法》力度。市工商局专门拨出25万多元专款,设计开发了商品商标管理办法的计算机软件,免费提供企业使用,帮助商业企业严把流通领域的关口,严防假冒侵权商品流入市场,使主要商业街、大中型商业企业经销商标侵权商品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在全市商标印制企业中开展验证工作,清理一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在经验证的1525家单位中,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印制商标资格的153家;被暂缓发证的225家,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商标印制行为。三是严厉查处了一批商标非法印制和买卖商标标识违法行为。据统计,本市共查处非法印制或买卖商标标识案件195件,已结案187件,共处罚款415.7万元,其中处罚款10万元以上案件14件。
2002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939件;比上年同期下降2%,已结案911件;共处罚款1141.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4%,其中处罚款10万元以上案件25件;共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102.4万件(只),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2743件,销毁侵权物品11.34吨;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件。
2002年上海商标申请量达到15542件,与上年同期11217件相比增长38.6%;核准注册商标7294件。截止2002年底,本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数为63642件。2002年开展上海市第七批著名商标申请审查和认定工作,共认定74件商标为上海市著名商标,使上海市著名商标数达到235件。
四、探索新途径,加强著作权行政保护
2002年上海版权管理工作继续以打击盗版侵权活动,保护名牌、畅销出版物为重点。在公安、工商、海关、文化稽查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上海市版权局通过专项整治,对各类盗版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直接查处的盗版案件有68起,收缴盗版教辅和图书61201本,盗版音像制品3636盒(张),盗版光盘5000张,盗版地图10281张。共罚款108292元;有8家(次)被侵权单位得到赔偿,赔偿总金额6.77万元。2002年共查处涉外版权案8起,调解涉外纠纷12起,主要涉及非法使用计算机软件。
上海市版权局在开展打击盗版工作中,一是充分发挥反盗版联盟成员单位在反盗版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打击盗版工作的效率;二是加强与各省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互通信息,互相协查,联手打击盗版活动;三是动员律师等社会力量介入打击盗版的活动。2002年1月,上海海上图书发行部在销售盗版的上海人民出版社著名畅销书《我为歌狂》时,被上海市版权局查获。人民出版社据此以专有出版权受到侵犯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上海海上图书发行部停止侵权,并赔偿10万元人民币。后经法院查实、判决上海海上图书发行部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5万元。这是首例运用修改后《著作权法》关于法定赔偿相关条款解决的纠纷案,不但进一步坚定了著作权人维权的信心,同时也给盗版者以强有力的警示,更为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反盗版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
针对当前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上海市版权局深入开展调研,指导企业增强保护意识。如:上海红富士被服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创作了花型图案《五颜六色》,并取得了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作品登记书》。2002年初,该公司发现某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将《五颜六色》花型复制于其产品上,并在市场上销售,遂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经了解,在纺织行业类似擅自使用他人创作作品的现象比较多,为此,上海市版权局多次走访有关企业,了解企业在版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在“第八届中国国际纺织面料、家用纺织品及辅料(冬季)博览会”举办期间,上海市版权局专门派员,指导会展主办单位采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展期中共处理版权纠纷10。
2002年上海版权贸易继续显示良好的发展态势,共完成引进和输出图书1035种,其中引进品种为803种,输出为232种。上海市版权局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中,努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率,确保版权贸易的规范、有序,认真做好各类版权合同登记。2002年共登记备案760份涉外图书、期刊、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出版物版合同,受理370件作品自愿登记。
为积极推进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上海市版权局加大了对音乐著作权协会上海办事处的工作指导。2002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上海办事处共完成音乐著作权使用费收缴金额达24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完成了对本市宾馆业情况的调查和取证工作,为协商解决宾馆业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的著作权问题作了准备,并成功地向本市部分公交线路和大型商场发放了许可证。从2001年8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签定“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费代收协议以来,本市2千多家娱乐场所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著作权使用费近170万元。
五、打击违法经营活动,规范整顿音像市场
根据国务院重新颁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2年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对本市1445家经营音像制品的单位进行了重新审核登记,凡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注销其经营许可证。通过审核登记,本市压减音像制品经营单位580家,从而促使音像市场由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化,为音像制品销售企业规范经营、规模发展打下基础。同时对全市所有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2384名从业人员进行了相关法规的培训,其中99.4%通过考核。
2002年上海市各级文化管理稽查部门在探索对音像市场长效管理的同时,加强了对音像市场的专项查处。根据文化部的统一部署,5月份开展了音像市场治理整顿“复查”专项行动,共收缴违法音像制品227万张(盘),8月份参与全国统一销毁违法音像制品行动,销毁30余万张违法音像制品。11月份开展了打击违法音像制品的专项行动,各级文化稽查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200余人次,以学校周边、中心城区和主要道路为重点,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场所1659个,查缴违法音像制品34万盘(张),作出行政处罚175起,进一步净化了上海音像市场。
2002年本市各级文化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2376件,收缴违法音像制品423.29万张(盘);市文广局共完成对违法音像制品鉴定354.5万张(盘),其中淫秽光盘11.47万余张,色情光盘1.32万余张。受理公安、工商、海关等管理部门送审鉴定音像制品1564次,出具鉴定书3324份,销毁收缴的各类违法音像制品450余万张(盘)。
六、加大海关查缉力度,维护进出境贸易秩序
2002年上海海关在大力提高口岸通关效率的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打击进出境商品的侵权假冒行为,维护上海口岸公平竞争的外贸秩序。全年共查获了138起侵权案件,总案值近2000万元人民币。
上海海关注意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充分借助和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信息沟通,积极参与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专题调研和相关政策的制订;二是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形成统一的执法体系;三是加强与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上海市商标协会等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社会团体的合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做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四是将知识产权查处结果列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及时通报外经贸主管部门。同时通过收集、分析相关执法机关提供的信息,确定企业风险等级。
2O02年上海海关共监管进出口货物1425.01亿美元,同比增长18.3%,日均审核进出口报关单超过2万份。为了有力打击进出境环节的假冒伪劣产品,并且保证企业合法进出口贸易的通关效率,上海海关根据报关数据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查控重点,运用风险管理手段,对知识产权方面的高风险企业和高风险商品加以分类管理,提高查缉准确性。如在韩日世界杯前,上海海关重点查缉了侵犯“FIFA”、“adidas”等商标专用权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02年上海海关查获的侵犯国外权利人商标专用权案件涉及“DOVE”’、“OLAY”、“PHILIPS”、“RADO”、“adidas”、“NIKE”、“TOMMY”、“Levi’s”、“TOSHIBA”、“HITACHI”、“HONDA”、“FIFA”等,还查获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新型案件。在查处的侵权案件中,上海海关主动查获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七、加强审判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02年,全市法院受理及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受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707件,审结685件,存案255件,同比分别上升33.9%,34.1%,7.1%;受理一审涉外、涉港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8件,占一审受理案件总数的4.6%。此外还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4件,审结33件,存案4件,同比收案增加1件,结案持平,存案增加1件。
2002年,上海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具有以下一些特点:(一)收、结案数继续大幅上升,且结案数增长比例是近五年最高。(二)受理的著作权案件增多,受理一审著作权案件236件(不包括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件),占收案总数的39%。(三)受理的案件类型呈多样化。如:破译他人软件密码并复制使用他人软件引发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房产商在房产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引发的商标侵权案;杂志社名称之间及名称与商标之间的冲突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以及电话号簿公司起诉其他公司出版发行电话号簿侵犯其电话号薄专营权纠纷案;不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作出的转让域名的裁决而起诉的案件。(四)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多。如受理了上海世茂国际广场有限责任公司诉德国某建筑事务所著作权权属纠纷案;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诉上海三家音像制品销售商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以及吴国城等人诉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吴良材眼镜公司“吴良材”老字号纠纷案,上海新华旅行社有限公司诉上海虹桥旅行社侵害商业秘密案。(五)系列案件多。如受理了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诉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等单位的6件邻接权侵权系列案件。(六)诉讼标的额高。2002年全市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总金额为44,663.7万元人民币,受理了一批诉讼标的额超千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如上海迪比特实业有限公司诉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等侵犯专利权案和侵犯著作权案,两案的诉讼标的额均为9900万元人民币,是上海法院迄今受理的标的额最高的案件。
2002年,全市法院采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深化审判改革,落实合议庭负责制,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通过业务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素质,培养职业化专业法官;全市三级法院组建调研网络,针对审判实践中的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调研和专题讨论;加强法院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情况;编写出版《知识产权案例精选》。
八、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外合作和交流
2002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接待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美国、英国、日本、法国、韩国、荷兰、保加利亚、瑞典等国家的知识产权代表团及访问学者共20批次72人。组织和召集了5次中外知识产权保护实务的报告和交流活动,如: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Robert.J.Gaybrick律师介绍国际知识产权案例;欧洲专利局副局长P.C.Kyriakides作《欧洲专利制度及最新发展》的演讲;英国专利局(负责审查)的副局长RonMarchant介绍英国专利审查制度、专利执法及欧洲专利制度。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接待了俄罗斯反垄断政策与企业扶持部部长尤扎诺夫和日本知识产权组织、韩国知识产权代表团、国际商标协会、台湾中华金商标协会和境外代表团的拜访,向他们介绍中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商标行政管理和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上海海关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了解知识产权领域的新动态,促进相关立法和执法的不断完善。2002年上海海关先后接待了美国商务部、美国专利商标局、国外海关等国外代表团的拜访,多次派员参加欧盟、日本特许厅组织的研讨会,并随同海关总署高级代表团出访欧盟和世界海关组织(WCO)以及参加在希腊召开的欧盟海关与商界知识产权边境保护研讨会。
2002年上海法院在全市知识产权审判业务部门中,先后派出13人到国外、境外考察和进修,占全市知识产权法官总数的23.2%。
2002年10月上海市教委在华东理工大学召开了由60多名来自本市各高等学校相关人员参加的“中美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转让交流座谈会”。美方就美国大学的知识产权管理,技术许可办公室的建立、运作以及发展历史,联邦政府在美国技术成功转让中所起的作用等6个方面内容作了交流报告。2002年10月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助下,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召集了上海各专利代理机构、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等共100人参加的PCT国际专利申请巡回研讨班。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欧洲专利局(EPO)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家分别在研讨班上介绍PCT的体系、职能;通过PCT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战略、优点;申请程序、主要费用;PCT的最新进展和展望及EPO审查制度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