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致信感谢,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点赞
(2021年08月20日)
日前,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依法查处了一起未经他国政府同意、擅自使用他国国家名称作为商标使用的违法案件。瑞士联邦政府知识产权局致信感谢普陀区相关部门快速、严厉、高效的行政执法行动,维护了瑞士联邦政府合法利益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1年3月,普陀区局曹杨市场监管所接到瑞士联邦政府知识产权局委托代理机构的投诉,上海易朵商贸有限公司未经瑞士联邦政府同意,在其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瑞士国家名称“Swiss”等字样作为商标,并在线上和线下销售产品。经查,当事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的商标,并未获得核准。同时,当事人涉案商标包含外国的国家名称,也不符合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并在使用的商标上标注®标志,属于以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违法行为。
经过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谈话沟通和法治宣传,当事人逐渐认清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执法人员通过查阅当事人电子财务记账系统、仔细核对财务账册、联系外地供应商等方式,最终确认了相关违法事实及违法情节。当事人使用的“Swiss”字样,未经瑞士联邦政府同意,且该商标未经注册,系冒用注册商标。至案发,当事人违法经营额40余万元,普陀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4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曹杨市场监管所立即指导当事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对其公司官方网站、京东网旗舰店和仓库内带有“Swiss Peak”、图片及®标志的剩余产品做下架及销毁处理。此案件及时维护了相关国家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了商标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