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53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5-12

  王志敏、常亮、赵允、贺樑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的提案收悉,综合市教委的会办意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后新增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制度,旨在促进专利的转化与运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许可效率。该提案结合实施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际,分析了专利开放许可在信息整合、价值评估、政策激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信息平台智能服务功能、完善许可费标准及矫正方式、明确全过程激励政策等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一、关于“完善信息平台智能服务功能”的建议

  2022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国部署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我局于2022年6月制定发布《上海市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通过建立信息发布、交易合规、服务保障三大机制,探索符合上海实际的专利开放许可模式和实践经验。至2023年6月试点工作结束,本市共有97家企事业单位发布专利开放许可声明380件,达成专利开放许可交易67项,其中免费专利开放许可30项,收费许可金额2974.8万元,有效形成上海专利开放许可的氛围和意识,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实施起到推广预热的作用。

  2024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后,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受理、审查和发布工作统一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实施。按照规定,专利权人进行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应写明专利号、专利权人、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许可期限等事项,并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提交;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后通过专利公报向社会公告,公众可以通过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查询专利开放许可声明、许可达成备案等公告信息。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正如您在提案中的分析,通过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发布的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信息仅是一种简单的信息展示,检索界面智能化不足,难以为专利许可交易提供精准对接服务。为进一步为供需双方提供便捷快速的对接渠道,结合提案的建议内容,我局指导作为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综合基地的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梳理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已发布的本市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信息,开发专门信息发布界面进行集中展示发布,方便企业快速了解专利内容,精准查找所需专利。下一步,我局将指导两家交易机构,进一步优化丰富相关信息界面的展示内容,提高专利开放许可信息的覆盖面与可及性;完善适应专利开放许可的交易规则和交易系统,强化专业服务、简化交易手续,为专利开放许可交易双方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保障。

  二、关于“完善许可费标准及矫正方式”的建议

  合理确定专利开放许可费率是影响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成效的重要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需明确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并提交许可使用费计算依据和方式的简要说明。按照《专利审查指南》规定,许可使用费以固定费用标准支付的,一般不高于2000万元;以提成费支付的,一般不高于净销售额的20%或利润额的40%。从目前发布的专利开放许可声明来看,专利权人多选择一次性付费、提成支付、入门费附加提成等常见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

  按照规定,在开放许可声明期间,专利权人原则上不得修改已经确定的专利开放许可费率。在实际操作中,专利权人在提交开放许可声明前应充分评估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合理确定许可费标准;开放许可声明期间,如果专利权人认为需要调整许可费标准,通常需要先撤回已提交的开放许可声明,然后重新提交新的声明并公告。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引导相关专利权人合理确定专利开放许可费率,促进专利开放许可达成成交。一是加强《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专利开放许可使用估算指引(试行)》的解读,引导专利权人秉持公平合理、互利双赢、切实可行的理念,准确把握开放许可“一对多”的特性和小额、普惠、便捷的特点,在发布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前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二是加强对专利开放许可达成情况的监测,尤其是对声明期满未达成成交的专利,引导专利权人深入分析未成交原因,鼓励其根据市场情况科学确定专利开放许可费率,重新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三是加强数据赋能,对已达成的专利开放许可的费率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专利权人优化定价策略提供参考依据。

  三、关于“明确全过程激励政策”的建议

  在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工作中,我局与市教委注重运用绩效考核等激励政策,鼓励高校等创新主体运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提升专利转化实效。

  近年来,我局已将专利开放许可工作纳入了各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年度工作督查考核以及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承担单位验收考核;并在近期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将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情况作为重要评价依据,并较以往大幅提高了相关评价权重,鼓励引导各类市场创新主体,运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达成专利许可交易。2024年,市教委将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纳入到上海高校分类评价重点任务考评指标体系,重点关注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专项资金情况、成果转化运营机制和知识产权披露制度等。市教委还支持高校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机构。围绕知识产权管理全链条加强能力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信息、运营、保护、布局和转化等全流程管理和服务体系;支持高校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归完成人(团队)所有、单位参与收益分配的全部所有权赋权改革,建立科技成果无形资产单列管理、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负面清单机制,消除科研人员、管理干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顾虑,调动高校科研人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确保高校教师在知识产权转化过程中相关权益受到保护。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专利开放许可政策的宣贯,引导已达成专利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进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享受相关专利年费的国家优惠政策;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完善服务链条,为创新主体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提供专业化优质服务;依托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功能载体,进一步拓展专利开放许可信息供需对接渠道,加强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信息推广,推动创新成果高效转化运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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