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5-09

  王颉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提质增效的代表建议收悉。提案对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分析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实操性的意见建议,对我局下一步工作推进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国家部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版权局、上海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以及市融资担保中心等部门,从构建体系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入手,形成了“市级有保障、区级有支持、银行有动力、企业有收益”的上海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体系,在实践中促进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陈出新,有效帮助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化解融资难题。2024年,上海累计实现专利商标质押融资登记金额超过323亿元、登记项目2236笔,分别较2023年增长了41.9%和63.2%,惠及企业超过1700户;《上海银行专利收益权质押融资模式》《上海市知识产权保险服务新模式》《上海市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和坏账“保证金”等专项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化解融资难题》分别入选首批和第二批国家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典型案例。

  二、建议答复

  一是试点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前补偿机制。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上海金融监管局印发《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专项方案》《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试点工作方案》,前者是在上海市融资担保基金中创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坏账‘保证金’”专项产品,支持市融资担保中心合作银行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良发生满2个月后,可提出担保补偿申请,无需净损失核销,即将净损失的约80%划拨至“保证金”账户,作为未来不良贷款核销完成后的政策兑现保证;后者是在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池中单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前补偿”资金池,支持试点参与银行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良发生满90天后,可向市委金融办提出“前补偿”申请,无需净损失核销,预拨补偿净损失的25%,待坏账核销确认净损失后予以清算,多退少补。

  二是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体系作用。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推动上海各区面向中小企业制定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保险贴费的扶持政策,其中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不低于贷款利息的50%;会同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引导浦东科技融资担保、徐汇融资担保、创业接力担保等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并积极推进前置代偿模式,即担保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生不良后,由担保机构进行押品处置;推动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等保险机构围绕知识产权全链条创新险种和保障模式,开发落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交易保证保险等。

  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发展环境。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形成基于全国专利技术历史交易数据的“专利确权、估值、咨询、处置”一体化服务;推动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与市融资担保中心开展合作,市融资担保中心采信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知识产权评价结果,并为合作银行机构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形成流程更加简化、评估更加便捷、成本更加优惠的知识产权质押模式;主导开发并推出全国首个公益性免费商标品牌评估模型;联合上海金融监管局推送了27家银行机构开展“专利质押线上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工作”;在9个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开通了商标质押登记办理点;每年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领航人才”培养项目,累计对238名相关银行一线营销人员和中后台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还联合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四部门认定上海农商银行等15个“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及125家“上海市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特色网点”,持续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更好适配中小企业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不断丰富知识产权金融多元化服务,着力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发挥金融资本带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重要作用,促进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支持力度,助力科技企业盘活“知产”变“资产”,有力提升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知识产权金融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姓名(处室承办人):黄璇华         联系电话:23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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