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8-04

蔡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上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为解决科创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能级。2020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总金额达38.41亿元,同比增长42.95%。同时,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成功入选国务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

一、关于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我局与本市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产业联盟、科技园区、服务机构等协同配合,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优化营商环境4.0、深化服务贸易创新、支持留学人员创业、促进专利转化等多方面深入开展工作,分别在《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关于推动提高上海上市公司质量的若干措施》《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上海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支持留学人员来沪创业的实施办法》等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明确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等工作。此外,今年我局牵头制定并印发的《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中明确了3年150亿元规模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目标和落实目标的配套举措,如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活动、建立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鼓励各区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等。

二、关于完善联动发展机制

(一)工作机制

我局坚持以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市场化模式作为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导向,与银行、保险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单位形成了“五个一”的工作机制,搭建起全链条、多层次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一是签署了一份协议。2019年11月30日,我局与10家银行共同签署《促进上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形成政银合力、合作共赢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格局,迄今已与15家银行开展合作,并指导全市12家银行开发或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在3个园区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集中授信模式。二是组建了一个联盟。我局推动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有关银行、保险机构、证券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所、高校以及产业园区共同组建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帮助银企及时对接,为银行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支撑,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和便捷服务。三是优化了一个平台。优化了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的对外信息发布、银企供需对接功能,形成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和保险产品目录以及服务专员名录,有效发挥平台的桥梁沟通作用。四是举办了一系列银企对接活动。2020年,我局分别在嘉定区、青浦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虹口区、金山区、闵行区成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巡讲活动,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五是开办了一个论坛。2020年,我局会同市科创办共同举办了首届“上海知识产权金融论坛”,覆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创板上市等内容,为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工作成效

    自2019年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以及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成立以来,我局在推动本市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等工作上,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关于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截至目前已落地的主要模式有三种:一是“银行+企业知识产权”,即银行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自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评估后结合企业授信评价确定贷款额度,如泰隆银行的自评估产品“智融通”、工商银行和上海容智为科创型企业合作开发的专属授信评价产品“科创知产贷”、浦发银行和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及上海技术交易所合作的集评估、贷款、技术转让、法律援助于一体的综合性产品“智汇赢”等。二是“银行+保险/担保+企业知识产权”,即企业在前述第一种模式的基础上通过第三方机构担保增信后,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追加贷款,如上海农商银行和安信农保合作开展的产品“鑫科贷”、上海银行和浦东科创担保合作开展的产品“知识产权保”。三是“银行+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即园区集合授信模式,银行通过园区协调或担保减少尽职调查难度、增加获客渠道、降低潜在风险,企业通过园区增强信用评级有效降低了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如漕河泾开发区和杭州银行等多家银行、紫竹高新区和工商银行、临港松江科技城和上海银行签署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合作协议。此外,银行和园区合作线上模式方面,目前正在推广“园融智慧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试点,由江苏银行总行帮助园区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建立集数字化与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服务管理平台,园区可通过平台及时全面地掌握园区内企业信息和需求,江苏银行基于平台数据信息对园区内企业贷款申请实现线上审批、线上放款、线下主动对接等服务,该项目已在深圳南山区、北京中关村、南京江北新区等多地落地实施。

关于完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由于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技术专业性和领域针对性,其市场评估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局推动知识产权评估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开展:一是指导评估机构转变传统价格评估模式,开展价值度评估。即对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技术先进性、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产品占主营收入比重等客观指标进行打分评价,形成优、良、差等不同风险等级,供银行参考作为准入门槛或放贷因素,如我局指导上海容智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信贷评估体系,和工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等多家银行深度合作。二是指导银行转变传统企业评级风控思维,开发科创型企业专属授信评价模型。以往科创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部分原因是由于银行授信评价模型的不匹配,如利用房抵贷等传统企业贷款的模型套入轻资产科创型的企业,因此我局指导银行开发符合科创型企业实际情况的授信评价模型,减少利润率、固定资产等传统模型指标权重,加大或新增研发投入、领军人才及团队、科研成果产出、知识产权价值度、行业地位等科创属性指标权重。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泰隆银行等多家银行已建立科创型企业授信评价模型。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工商银行和上海容智的合作模式,工行以知识产权价值度作为贷款授信门槛,并结合价值度评价体系中各项指标内容对科创型企业的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法律价值、风险因子进行综合评价确认贷款额度。

(三)尽职免责制度

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2019年8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对经办人员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办理过程中已经尽职履责的,实行尽职免责。

三、关于优化政策支持体系

去年以来,我局为进一步优化本市知识产权政策支持体系,稳步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一是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纳入了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以提高各区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大了相关项目中知识产权金融指标权重,如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认定等,以提高企业、园区工作积极性;三是牵头制定了《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其中明确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鼓励各区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活动、推动金融机构质押贷款产品机制创新、积极探索ABS、ABN等业务发展新模式等具体工作;四是拟修订《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扶持管理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予以奖励,切实提高金融机构工作积极性,同时鼓励各区对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的企业予以贴息、贴费,形成市区交错联动有效帮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的工作格局。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的工作任务,这是首次在国家战略层面纳入了知识产权金融相关内容。因此,为更好的推动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帮助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我局2021年将继续夯实基础,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修订出台《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扶持管理办法》,做实做好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相关业务奖励、评估费用、培训费用的奖补工作,有效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为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牵头各级政府部门、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等服务机构、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落实《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在运营中心、服务集聚区、运营联合体等项目建设中,形成质押融资、保险、投贷联动、证券化、评估处置等多元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

三是进一步发挥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作用,围绕评估、担保、处置等环节,帮助联盟成员单位强化评估水平、加强政策宣导、提高处置效率。如,筛选资质较好、经验较丰富的评估机构;在区支行层面推广国家相关支持政策;利用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等机构举办的技术推介会、拍卖会、场内交易等丰富处置渠道。

四是大力推广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中授信模式,组织召开银行与园区专题工作会,在全市范围开展8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活动,加强银企对接、银园对接,为科创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解难。

五是会同市科创办举办第二届“上海知识产权金融论坛”,通过先进经验分享、业务模式讨论、企业诉求答复等多种方式,引导本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发展。

六是牵头并会同市金融工作局、上海银保监局征集评选《上海市知识产权金融十大典型案例》,强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性作用,为企业融资起到示范效果。

七是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在深化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外,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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