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 时间:2012-07-19

沪府发〔2012〕6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提升上海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创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制定本纲要。

一、基本情况

2004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年)》。通过多年的努力,该战略纲要的主要指标全面实现,主要表现在:上海在科学管理、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创新,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保护环境不断优化,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力,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明显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上海专利申请量从2004年的20471件,增加到2010年的71196件,年均增长24%;专利授权量从2004年的10625件,增加到2010年的48215件,年均增长30%;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299件;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1万件;版权产业增加值达到1540.20亿元人民币,占当年上海GDP10.2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其他知识产权申请量持续增长。

战略纲要(2004-2010年)》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序号

指标名称

2004

战略目标(2010年)

实现情况(2010年)

1

专利申请量

20471

与本市GDP同步增长

申请量71196件,年均增长24%,快于本市GDP增长

2

专利授权量

10625

与本市GDP同步增长

授权量48215件,年均增长30%,快于本市GDP增长

3

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

125

150

299

4

有效注册商标量

87886

15万件

21万件

5

每百万人口拥有注册商标量

5045

8000

9130

6

版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8.29%

国内领先

2004年至2009年,版权产业的增加值从669.51亿元人民币上升到1540.20亿元人民币,占当年上海GDP的比重从8.29%上升到10.24%

7

版权产业产品与服务的出口

294.37亿美元

国内领先

2004年至2009年,上海口岸版权产业相关的海关商品出口额从294.37亿美元上升到428.75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7.81%;核心版权产业相关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从14.61亿美元上升到48.88亿美元,年均增长速度为27.32%

8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

47

国内领先

总量达905

9

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

5

大幅提高

总量达95

上海知识产权事业虽然取得了重要发展,但与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距离,突出表现在:创新活力不足,关键产业和核心领域拥有知识产权数量少;企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不强;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尚需提升,公共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突破和创新,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当前,上海正处于“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知识产权工作已经成为新一轮发展中抢占科技发展制高点、参与国际竞争的关键。为此,要紧紧抓住新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步伐加快的机遇,紧紧抓住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加快形成、上海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和后世博的机遇,实施新一轮地方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建设亚洲太平洋地区知识产权中心为目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为重点,以培育、服务企业为基础,聚焦知识产权的质量,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富有活力、更有效率的创新体系,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实现创新发展,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2020年,力争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保护制度完备、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知识产权中心。

分类目标:

——专利2015年,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00,到2020,2015年的基础上增长50%左右;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件,到2020,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量大幅增长;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一批核心专利技术。

——商标2015年,国内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30万件,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长30%左右;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和上海市著名商标分别达到150件和1500件,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长30%左右;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量持续增长。

——版权2015年,一般作品(除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5万件,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2015年,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1.2万件,到2020年,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加50%左右;到2020年,版权产业增加值占当年上海GDP的比重有大幅提升,并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其他知识产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有力支撑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健康发展;创新育种机制,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植物新品种;引导企业商业秘密规范化管理,重点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地理标志、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艺的保护与开发。

《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到2015年 到2020年
专利 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 600件 在2015年基础上增长50%
每万人口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 30件 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
PCT国际专利申请量 大幅增长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量 大幅增长
战略性新兴产业 掌握一批核心专利技术
商标 国内有效注册商标量 30万件 40万件
中国驰名商标数量 150件 200件
上海市著名商标数量 1500件 2000件
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量 持续增长
版权 一般作品(除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 50000件 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 12000件 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长50%左右
  版权产业增加值占本市GDP的比重 明显提高 大幅提升

  三、战略重点

(一)激发创新活力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大幅提升关键产业和核心领域的知识产权拥有量和国际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切实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或审议;推进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探索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扩大、增强园区知识产权集聚效应和辐射作用。

(二)促进转化运用

创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形式,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作用;大力开发和运营知识产权资源,以市场需求和社会民生为导向,加强各类知识产权的实施和转化;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商用化,推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三)完善服务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交易、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围绕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市场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鼓励开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金融产品创新,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服务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深度融合。

(四)优化保护环境

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形成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环境。

四、主要措施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能力

1、大幅提升国际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支持企业加快全球市场的知识产权布局,在PCT国际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等申请数量上有较大突破;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在境外建立地区总部、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积极推动“上海制造”和“上海创造”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2、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聚焦国家战略和需求导向,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前瞻性布局,加强政策聚焦,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专利战略、预警分析和知识产权评议或审议,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盟,集中力量,在大型客机、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掌握一批知识产权;着力营造和优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制度环境,打造知名文化品牌,重点扶持一批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文化科技企业、中小文化创意企业。

3、推进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建立健全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支持示范区内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和参与分配等产权激励制度;支持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等国家级重点园区的知识产权工作,提升园区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方面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到2020年,建成一批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4、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发挥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知识产权战略融入企事业单位发展,在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提高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探索、建立维权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研究制定《上海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范》;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科技型及文化类中小企业为重点,促进中小微企业形成知识产权竞争优势;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不断扩大优势、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到2020年,培育一大批国际竞争力强、具有较强产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工作示范企业、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版权示范单位。

(二)鼓励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5、推进产学研用结合。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瞄准有重大应用前景的领域,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营体系;支持组建产学研用联盟,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对接,通过转让、许可等多种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商用化;实施专利孵化促进计划,着力培育一批致力于推动科研成果向满足市场需求的成熟技术转化的中小科技研发型企业,实现产学研用合作的良性循环;创新和完善股权激励、分红奖励等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和共享机制,充分调动知识产权创造和转化实施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知识产权的转化实施率。积极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加大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试点力度,促进本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6、推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建立知识产权技术、商业、政策综合评估体系,扶持和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机构发展;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扶持政策,支持知识产权质押、出资入股、融资担保,探索知识产权拍卖、保险、证券化等多种金融创新形式;以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版权交易中心及各类产权交易中心为载体,联合金融机构,搭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商用化。

7、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满足各类创新主体的需求,进一步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创新并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模式,积极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相关领域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代理、评估、交易、托管、司法鉴定等知识产权服务业;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知识产权服务;着力培育一批熟悉国际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高端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8、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鼓励和促进知识产权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和交易,加快培育、壮大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以文化产权、技术产权交易为重点,建设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知识产权确权评估、挂牌上市、转让报价、交易鉴证、结算清算、托管登记、项目融资、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提供服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9、实施知识产权惠民计划。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实施运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和“数字惠民”工程;促进农业、卫生、交通、能源等公共领域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和商用化,提供健康环保的农产品、降低公众医疗成本、便捷交通出行、促进节能减排;推动地理标志、传统知识、遗传资源、民间文艺等知识产权成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资源,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优秀文化产品。

(三)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0、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按照法定程序,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研究修订《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和《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制定并实施《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研究制定有关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支持企业自主品牌建设以及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加强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等政策;在产业发展、科技进步、商务贸易、文化创意、人才教育等政策措施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1、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依法加大司法保护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综合审判机制改革;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完善以技术专家库、技术咨询人、专家陪审员等为载体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专家型知识产权法官;加大对恶意侵权、群体性侵权、反复侵权等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有效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1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进出口等环节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网络、展会、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以及黄浦江两岸、临港地区、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将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记录纳入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巩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成果,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继续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探索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模式。

13、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机构协调解决相关知识产权纠纷的作用,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救济与行业自律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建设,发挥仲裁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探索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加强对企业海外维权的行政指导与维权援助。

14、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在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诚信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知识产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定期对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四)加强行政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

15、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探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与知识产权战略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集聚市、区县两级优势资源,探索形成“协同合作、特色鲜明、配套补位”的联动工作模式;支持浦东“先行先试”,积极推动浦东新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创新。

16、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争取更多的国际组织分支机构和重大项目落户上海,使上海成为未来亚洲太平洋地区知识产权申请的审查地、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与诉讼的首选地之一。

17、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资源集聚。不断加强上海与国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部市合作机制,争取更多的国家知识产权重大项目落户上海,使上海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

18、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文献信息传播与利用力度;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逐步搭建商标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上海成为全国商标(品牌)运作中心;建设集版权登记公告、交易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文化版权交易中心建设。

(五)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9、加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依托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学院、研究中心、研究机构集中的优势,集聚一批国内外专家和高端人才,建设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知识产权学院和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充分利用各类国际资源和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实施知识产权人才海外培养计划,加强与国际组织的沟通与联系,推动与欧美等发达国家、港澳台地区知识产权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20、加强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检索和战略分析、价值分析、投融资、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等实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专利代理行业、专利信息利用领军人才的培育力度;开展企业负责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专项培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创新人才的创新能力;继续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企业专利工作者、专利管理工程师等培训活动,推进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的经验交流和继续教育。到2020年,基本形成数量足、素质高、结构合理,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梯队。

2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基础建设。建设开放、互动、高效的知识产权人才库和专业人才信息网络平台;支持国家相关部门在上海建立的知识产权研究、培训基地发展,深入建设市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加强教学研究,开展知识产权培训课程体系建设,开发特色课程和教材;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学院和研究中心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法律等方向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推进高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建立联合培养、实习、实践基地,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全面提升专业人才的综合素养。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战略实施的统筹协调,分步有序推进战略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部门完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围绕战略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推进机制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形成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及全体市民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机制;在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引导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参与和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探索与实践。

(三)增加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各部门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经费、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等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推动科技、教育、文化、产业、贸易等各方面的专项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体系。

(四)开展检查评估

进一步完善战略实施考核评估体系,将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等知识产权指标列为区县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对战略目标和主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本纲要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方的监督;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适时调整战略目标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