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时间:2021-03-03

3月1日,《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作为上海市首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将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条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条例》聚焦构建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目标,明确了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原则,体现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与社会共治相互衔接、紧密结合的整体保护效应,突出和巩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举措和成果。

“十三五”以来,上海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保护环境显著优化,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基本建成。其中,在有效运用方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规模不断扩大,证券化项目实现“零突破”。市场主体能力不断增强,超1000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累计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86家。

近年来,上海市创新创造活力不断释放,专利、商标等主要指标持续保持10%以上增速,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十三五”期初的28.9件提升至60.21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73.74万件,较“十三五”期初增长两倍多。上海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科学技术集群中的排名上升至第9位,在《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中排名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