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度法治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22-11-14

2022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加快完善法治工作机制,建好建强法治工作队伍,有效提升了我局法治化工作水平。

一、法治建设工作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理论基础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央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法治上海建设“三个规划”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对法治理论的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家辅导报告、支部学习交流等,开展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报告等系统学习和深入解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党和人民应变局、开新局的伟大实践中提出的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为加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和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目标夯实理论基础。

2.“关键少数”带头学带头讲,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领导干部加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专题研讨班”,分管市领导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为参会的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区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分管市领导作动员和专题辅导报告。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讲课,做法治建设的促进派和带头人。我局局党组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等。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应邀参加黄浦区政府召开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会暨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活动,为与会人员作了知识产权法治建设辅导报告。

三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局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法治工作,经常专题听取执法办案部门对专利行政裁决案件的汇报,主持开展疑难案件分析评点。同时将法治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并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3.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不断提升法治意识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系统干部培训项目中,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知识产权名家大讲堂”、以案释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等,结合《民法典》《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规划的释义解读,将法治思想贯穿其中,不断提升机关人员的法治意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局官方网站等主阵地作用,不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

(二)探索和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1.加强政务公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审核制度

建立常态化新闻发布制度,组织季度新闻通气会,建立健全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和法治审核制度。截止10月30日,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专栏访问量15.5万人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现场接待等方式提供信息公开受理服务4人次;组织协调局系统和区局开展15场政府开放月活动。

2.推行简政便民,深化政务数字化转型

推进局“一网通办”系统优化改造,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和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项目建设,累计报送市领导专报2份,召开专题会议13次,形成需求方案1份、建设项目需求说明书1份、可行性研究报告1份,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

3.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协调制定并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

二是落实《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改革措施,市、区两级知识产权局签订专利代理行业委托监管协议,委托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承接履行相关事项监督检查职责。

4.持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

一是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基本做到线上“全程网办”,线下“当场办结”和“最多跑一次”服务,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安排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员工担任大厅专职服务员,指引流程、解答问题、预审材料,服务特殊群体,大大提升了窗口的体验和效率。

(三)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立法

一是启动开展对《上海市专利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向市人大、市司法局提交知识产权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的立项申报各一项。

二是开展《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办理工作,通过线上征询汇总4家企业、4家代理机构、1家法律顾问单位等相关人员意见,形成修改反馈建议。

三是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中知识产权保护条款进行了多轮次研究论证和意见反馈工作;同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制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征求意见稿)》研究提出了修改建议。

四是参加市经信委牵头的《上海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中的知识产权条款的专题研究讨论会,并就草案条款中组建“人工智能公共专利池”的相关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时还完成了其他地方性法规知识产权条款的征求意见工作。

2.严格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专利商标行政保护。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对防疫相关专利采取“远程指导、快速受理、专班办理”模式,探索疫情期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线上处理。支撑全国首例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审结落定,在沪外资企业勃林格殷格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请求,我局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前置审查并出具审查证明材料。强化商标违法案件转办督办,积极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转办的商标案件线索,向各区转办商标案件19件,涉及商标违法线索204条,并在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会议期间,集中移交涉案线索3条。严格驰名商标认定程序和审查标准,加强对驰名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指导“佳沛(Zespri)”“劲霸男装K-BOXING及图”商标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有效维护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深化案件技术事实认定专家咨询制度,在部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中引入技术咨询,聘请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审理。我局办理的1件商标案件和1件专利案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1件专利案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行政保护优秀案卷。

三是健全地理标志保护体系。根据国办督查激励政策精神,上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第二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制定《上海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推进计划》,完成首批青浦区七家企业对练塘茭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公告核准工作。

四是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制定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继续组织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切实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坚决打击和有效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专利申请秩序,建立专利申请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

五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为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规范商标行政执法程序,提升商标执法办案质量,开展商标行政执法全面指导。

3.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最新规定,指导各区局与基层法院对接,支持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诉中调解等工作。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累计达82家。支持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遴选专家扩充调解员队伍至80名。新批复设立3个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进一步完善市、区、园区三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

4.严格执行三项制度

我局在行政裁决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制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法律文书制式文本》《上海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程序规程》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细化办案程序规范。对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决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等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示。我局今年还首次尝试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实现了远程视频与音频视频设备同步记录同时进行,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文件提出清理建议,2022年对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受理办结《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政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市政府法律事务部门研究提出了反馈意见。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章。严格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落实流程管理,按时公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主体、程序和内容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标准和其他违法情况。积极拓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2022年2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局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还专门邀请相关企业、机构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的审议。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发挥重要作用。我局现有法律顾问1人,公职律师由原来的3人增至7人,其中3人新申领,1人为变更机构转入。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参与地方性立法、法律项目调研、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列席局长办公会参与案件讨论、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等,有效发挥法律顾问的知识产权专业能力和法治协同作用。公职律师在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能力、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先行调解、深化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工作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探索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独立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工作机制。

6.不断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我局今年共计收到2件行政复议申请,按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在征得申请人的同意后及时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至相关区政府复议机关。

二是不断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今年共计收到3件行政诉讼案件,结案1件。在收到行政诉讼案件后,我局对照《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及时开展对程序问题以及实体问题的研究,以切实解决行政争议,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导向,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去年的2件行政诉讼案件也因此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

7.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本市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协调市司法局启动对承担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职能处室的人员换证、新申请办证工作,并开展执法证的清理工作,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实现常态化管理。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一是制定《上海市知识产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确立“到2025年,上海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上海知识产权法治名片更加闪亮。上海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关键指标在全国领先,“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的法治宣传目标。并根据《实施方案》分解相关责任目标,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二是举办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以“同心抗疫 共克时艰,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为主题的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80余项。以腾讯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宣传周主会场活动并同步进行直播,千余人在线观看活动。编制《2021年上海知识产权白皮书》,评选发布2021年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工作十大典型案例,编印《知识产权政策选编》。

三是做好常态化知识产权社会宣传。设计制作建设纲要和规划的政策选编、宣传海报和折页,分送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开展线上解读、宣传。做好《上海知识产权》办刊工作,进一步调整扩大发送范围。依托国家和本市各类主流媒体等,加强对上海知识产权工作、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11条”“知识产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十五条举措等宣传报道,迅速及时地发出了上海知识产权的声音。

2.强化重点对象的针对性教育培训

一是开展局系统专题培训。组织专利法专题讲座,我局系统在编人员近150人参加,组织局系统干部参加干部在线学习180人次,组织170人次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线上培训(含各区知识产权局),1-8月,选派3人参加市委党校专题班培训。

二是加强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会同市教委组织开展第六批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申报,会同市科协开展第37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知识产权小达人”专项奖评选,持续加强青少年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普法教育。为推进和方便广大申请人在线办理专利申请事务,组织企业参加线下培训,工作人员现场演示电子申请及安装系统操作步骤,讲解流程和答疑。同时为提升专利审查流程服务水平,提高代理机构知识产权申请质量和效率,组织50家代理机构的业务人员开展了知识产权业务实务培训,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文化新理念,推动提升创新主体、市场主体获权、用权、维权能力。

二、取得成效及亮点举措

(一)《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成效显著

《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自2021年3月正式施行以来,为上海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了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海在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获得优秀考核等次,连续两年保持全国领先。年内,市依法治市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先后来局就《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督察和检查调研,得到了执法检查单位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

1.举办长三角知识产权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论坛

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一市知识产权局就长三角深度融合和各地知识产权发展情况发表主旨演讲,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书2.0》和《长三角地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书》。根据《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书》2.0版本的框架协议,长三角三省一市知识产权部门在发展共商、创新共进、运用共联、保护共治、服务共享等方面,加强一体化发展。

2.推进一体化发展重点地区先行先试

为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编制知识产权白皮书,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协作办法》,推进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构建示范区知识产权联动协作新格局。

3.切实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中心实体化运作

指导其制定《〈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规定》,发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第一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和“2021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断探索创新

1.建立健全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我局稳步推进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并进入试运行。全面提升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能级,深入探索开展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试点和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试点工作。指导奉贤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并获批建设,目前建设已初步完成,拟面向化妆品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

2.深化知识产权快保护先试先行

立足科创板拟上市企业上海(浦东)知识产权服务站,探索建立科创板拟上市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的快速处理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2022年6月上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依托上海保护中心、浦东保护中心,奉贤快维中心,制定形成《上海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方案》《上海市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规范》。

3.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

会同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制定实施意见责任分工和推进计划,进一步完善本市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和工作体系。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上海分中心举办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与上海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加强“一带一路”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并发布首批上海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名录。在美国纽约、阿联酋迪拜建设2家上海企业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站,完成首批海外公益服务机构布点工作。指导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维权互助基金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基金规模达120万元,吸纳成员单位96家。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