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09

2014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本局政府网站sipa.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电话23111111。 

一 、概  述

市知识产权局积极贯彻实施《条例》和《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认真落实《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4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有序公开本机关和下属机构政府信息,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有序平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目前,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受理依公开申请。遵照《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产生、审核、发布各个环节都有严格要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及反馈也有明确的规定。《实施细则》规范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对社会公众发布信息的实效性、真实性。

本局按照局机关《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实际需要,定期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自信息公布时起,即时更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产生的重大决定草案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按照《规定》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4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80%。

(一)主动公开范围

    按照《规定》和《实施细则》,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职能,本机关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下属事业单位信息等政府信息。

    其中机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严格按照公开时限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内容,并及时在网站上作出相应政策解读。

    机关行政机构设置及行政职能按市政府相关文件内容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网站“机构概况”栏目公开,并根据需要及时修改公布。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中较多涉及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下属事业单位信息。此类信息的公布时间一般为信息产生的三个工作日内,在本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网站“要闻中心”栏目公开。

    2014年,本局还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增强公共资金运行透明度

    本局根据市政府部署,积极推进财务和政务公开透明,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部门财政预算、2013年专项资助资金、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及说明,同时做好涉及公共资金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做好便民服务信息的发布。

    根据本机关业务情况,本局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及时公开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课题研究、专利调查等与企业、个人关系密切的服务类政务信息,并做出相应政策解读。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要承担机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机构概况”栏目主要公开机关行政机构设置及行政职能;“要闻中心”栏目主要公开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下属事业单位信息。

2、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场所

局机关所在地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所有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本。同时,依托市档案馆和上海图书馆作为本局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按时向市档案局、市图书馆送交纸质文件、目录等,同时向市档案局传送政府信息电子文档。

3、各类媒体

本局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渠道公开部分政府信息。每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及每届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等重大活动前,本机关均通过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向媒体及公众公布活动背景及情况介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意公开3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工作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市民咨询15次,均为网上咨询。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本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和公众集中反映的问题,本机关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进一步推进政策出台过程、政策解读等内容的信息公开。

本局应进一步改进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对于公开申请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提供更多可行的回复方法,例如短信答复或短信提醒,尽可能方便公众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七、说明与附表

(一)其它说明

     本次统计的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9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9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3

     1.当面申请数

3110

 

     2.传真申请数

3120

 

     3.网络申请数

3130

 

     4.信函申请数

3140

3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3

     1.按时办结数

3210

3

     2.延期办结数

322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