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 时间:2021-04-25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要求,为提升上海高校院所专利转化实施效益,促进上海专利技术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发展,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2021-2023)》并印发给你们。该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0日

     

上海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

(2021-2023)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要求,为提升上海高校院所专利转化实施效益,促进上海专利技术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发展,现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专利工作助力上海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主题,紧贴专利供给满足上海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主线,以更高水平的专利信息利用、更为有效的专利运营服务和更加畅通的专利技术流转渠道,推动上海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沉睡专利”向中小企业实施转移转化,充分释放和大力彰显专利资源的创新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为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塑造新优势。

二、工作任务

(一)实现上海专利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扩围提级

放大浦东新区、徐汇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的先试先行效应,梳理总结有效模式和有益经验,在全市全面启动专利运营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工程。通过系统规划和统筹安排、市区联动和各方协同、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项目布局和载体搭建、服务优化和功能强化、人才培养和典型培树等路径,推动上海专利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扩大规模、完善结构、畅通渠道、提升能级、释放效能,构建形成“运营理念深入人心、运营体系要素完备、运营服务优质便捷、运营成效显著彰显”的上海专利运营服务生态系统。

(二)破解长期制约上海专利转化工作的瓶颈障碍

瞄准上海7000余家国有企业的2.2万余件有效专利、近70所普通高校的3.3万余件有效专利、近300家科研院所的近2万件有效专利以及44万家中小企业,着眼解决流转渠道不顺畅问题,着力在专利技术供给上下功夫,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筛选出一批可以许可中小企业实施的专利技术;着眼解决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着力在专利技术对接上下功夫,组织开展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专利技术对接活动,支持服务机构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着眼解决实施转化缺资金问题,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上下功夫,促进中小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

(三)打造助力上海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

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为契机,引导中小企业增强专利运营的自觉意识和实务能力,加强高价值专利的挖掘培育和运用转化;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扩大知识产权金融规模,为中小企业融资纾困解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平台的服务水准,优化服务工具和服务方案,促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质押融资银企对接和转化实施市场对接;形成政府相关部门之间齐抓共推的工作合力,以显著提高上海专利转化绩效为目标牵引,下好工作一盘棋,打好政策组合拳,唱响发展协奏曲。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使上海专利转化运用的激励机制更加有效、供需对接更加顺畅、转化实施更加充分、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市场服务更加便利,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得到强有力支撑。具体实现以下绩效目标:

——2021-2023年上海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年均增幅达到30%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项目数量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三年内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总额达到150亿元以上。

——2021-2023年上海中小企业接受相关主体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

——2021-2023年上海高校院所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数量、成交金额、实际到账金额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

——相关中小微企业专利产品备案和相关专利实施情况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

——政策惠及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及其营业收入、就业人数保持逐年递增态势。

四、工作举措

(一)摸清专利底数

(1)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织6000名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分别对高校院所与国有企业专利技术供给、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形成专利技术供需目录。(2)委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高校院所尚未转化的“沉睡专利”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将“专利语言”改写为“技术语言”,并关联专利发明人团队等信息,丰富专利信息供给内容,形成专利技术供给产品。(3)面向国有企业征集较为成熟、实施难度不大、可向中小企业许可的专利技术,并明确专利技术许可条件。(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

(二)开展供需对接

依托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以及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中心、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院士成果展示与转化中心等载体,开展以下供需对接工作:(4)线上集中发布专利技术供需目录和专利技术供给产品,线下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深入中小企业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5)举办专利技术产品推介会、拍卖会等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实施转化专利技术。(6)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采用“开放许可”方式分享专利技术,通过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专利技术获取门槛。(7)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规范、便捷、开放的专利快速许可等新型许可模式,提前设定清晰、合理的专利技术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鼓励降低面向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的专利技术使用资金成本,解决高校院所在专利许可过程中所面临的商业谈判时间长、合同条款过于复杂等问题。(8)建设“沉睡专利”推广运用平台,精准分析中小企业技术需求,鼓励和支持“沉睡专利”等专利技术持有人对中小企业降低转让、许可费门槛或采用先免费许可、后有偿转化等方式,并提供后续技术指导,增加专利技术有效供给;积极向中小企业宣传“沉睡专利”推广运用平台,指导线上检索专利技术,有效利用“互联网+”模式,鼓励与专利技术持有人或中介机构进行线上供需对接和技术咨询。(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

(三)强化金融服务

(9)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10)鼓励上海各区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以及其他创新金融模式给予贴息、贴费、奖励等支持。(11)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活动,加强银企对接、银园对接。(12)鼓励知识产权保险创新,推动保险机构在深化专利商标保险工作的基础上,开发专利技术交易保险等新产品。(13)推动更多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落地,以高价值专利组合为基础,鼓励金融机构学习借鉴证券化产品“浦东模式”,积极探索ABS、ABN业务发展新模式。(14)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集合授信、投贷联动、信托等信贷模式,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市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运营机制

(15)在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以及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产业创新平台推动建立一批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围绕产业关键技术领域核心技术创新,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运用,通过交叉许可等方式,提升产业链整体技术水平。(16)围绕上海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关键技术领域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着力建设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显著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和产业发展动能。(17)推动高价值专利拥有量处于全市前列的高校院所、企业申报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围绕“牵鼻子”“卡脖子”技术形成若干个高价值专利组合,并通过专利技术产业化投入生产实践。(18)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相关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知识产权运营联合体。(19)在中小企业集聚、产业创新资源集中的科技园区建立专利运营服务集聚区,构建产业、资本、人才、交易、服务等资源集中的专利运营服务体系,推动专利许可转让、质押融资业务受理窗口向集聚区延伸。(市知识产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夯实工作基础

(20)完善专利转化领域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许可转让、知识产权金融、专利产品备案等工作的政策倾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扶持政策与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的衔接,发挥政策叠加效应。(21)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专利供需对接中的桥梁作用,选择一批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参与专利供需目录编制、专利供给产品开发、专利供需双方对接、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项目。(22)设立“专利运营特派员”制度,在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中,择优遴选出一批业务能力强、专业素养高、服务质量好的业务骨干,深入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为开展专利转化工作提供点对点的精准服务。(23)依托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等机构,面向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专利运营实务培训、业务研讨等活动。(24)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专利转移转化成效、专利技术产品营收、吸纳就业人数等绩效为依据,认定一批“专利运营标杆单位”,评选一批“专利运营典型案例”。(25)引导企业进行专利产品备案,并做好专利技术交易备案登记工作。(市知识产权局)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工作协同机制

为确保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有序实施,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卫建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二)加大工作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活动,深入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相关支持政策宣传活动;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万里行等活动,通过社交媒体、互联网等宣传渠道,推广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

(三)强化工作绩效评估

加强项目中期绩效评价和检查工作,定期对工作目标涉及的指标数据进行统计监测分析,根据数据反馈情况,向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四)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市财政资金,支持本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实施;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运营行为,对利用非正常专利运营套取资金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共同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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