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ipa.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世博村路300号;邮编:200125;电话:23110816;电子邮箱:bgs@zscqj.shangha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修定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沪府令32号)、《2020年度上海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社会公众关注关切,加快推进“五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内容逐步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市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对进一步改进政府部门工作方式,优化上海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5月,专门成立了市知识产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工作小组各成员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行政办事大厅设立综合专窗,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二)抓好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2020年6月首次编制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0年12月修订并发布《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的定义、原则、推进机制、工作机构以及公开范围、公开属性审核、保密审查、公开途径、依申请公开程序、协调机制等内容都做了进一步详细规定。

(三)提升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新修订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常用的示范文书作为附件一并明确。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制定并出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新闻宣传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加强新闻发布和舆论热点事项等信息发布的工作力度,做到发布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四)增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也是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知识产权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社会关注度也逐年提高,2020年通过局官网、“上海知识产权”政务微信和微博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822条;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政务微信和微博等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服务,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1、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充分发挥局官网的发布主渠道作用,重新规范网站上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根据市知识产权局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保证目录与信息内容链接同步更新。及时更新行政机构设置、职能、领导分工。2020年,在网站上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截止202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1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87779人次。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推进情况的宣传力度,《上海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启动后即开设了网上意见征集征询渠道,接收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在立法过程中多次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业界代表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同时,多次通过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就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相关企事业单位或业界代表听取意见,调研和座谈会情况均以工作信息形式在局官网、政务微信和微博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最新资讯。

3、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围绕2020年出台的《上海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上海市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工作方案》等,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专题宣讲培训等渠道开展全方位解读。采用领导解读、部门解读、访谈等方式进行宣传和解读,帮助公众深入理解,及时为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权利人、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等释疑解惑。二是局主要领导履行重大决策“第一解读人”职责。2020年4月28日,局长芮文彪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专题发布本市2019年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情况,以及最新发布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有关内容;9月24日局长芮文彪参加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向网民介绍上海推进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的有关情况和举措,并一一解答网民的问题,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三是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组织各大媒体对首次举行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知识产权助力疫情防控、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进口国际博览会等进行宣传报道,在重要版面大篇幅、在电视台重要时段、在“上海发布”连续集中发布知识产权相关新闻,传播了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和上海知识产权工作举措。

4、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按照“五公开”的要求,结合我局业务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首次编制了《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于12月在局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指导黄浦区、青浦区、普陀区、奉贤区等结对区的相关业务目录编制工作。

5、推进全领域的公开。一是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取消和调整的权力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及时发布行政裁决审理公告和审理结果。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对本市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四是深化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在网站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年度决算、资助项目等信息,并配上相应的情况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五是优化“一网通办”事项流程,压缩申请材料和办理时限,新增公共服务事项11项,建立专利申请、专利有限审查绿色通道,并指派专员全程跟进指导,加快办理进程。

6、加强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工作。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公开职责,在承办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时明确主动公开的要求,让办理人员在答复时做到心中有数。在局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9件主办件答复以及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7、加强交流互动。为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府工作全过程公开透明,2020年12月举办市知识产权局市民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和企业代表参观行政服务窗口,听取局工作职能、知识产权政务服务大厅各项业务情况及办理流程等介绍,并现场听取市民代表对局政务服务工作环境和服务措施的建议和意见。市民代表们对我局近年来在“放管服”改革方面的工作,特别是专利、商标一站式服务、专利资助“零跑动、零材料”等措施给予积极肯定,同时也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8、规范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根据有关要求,优化调整了局网站于2020年7月正式上线,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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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知识产权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办结8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信息的申请1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信息的申请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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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共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0件,行政复议0件。被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纠错数为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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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升年,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形式和参与方式有待多样化、公众参与度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和栏目设置有待增强,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和整改,更好服务于民。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因我局工作职能未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事项,我局未产生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信息;二是为提升我局系统全体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加强工作实效,针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于2020年分两批组织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专项培训,受训面全覆盖。对2020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做了专题辅导,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