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9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1-10

杨建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着眼构建世界顶级区域创新生态推进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提案阐述了知识产权对构建创新生态体系的重要性,分析了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制定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知识产权服务统一市场等可行性建议。这些分析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收到提案后,我局召开了两次专题研究会,并先后走访了市发改委、市高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对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近年来,上海会同苏浙皖三省,在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等方面开展了诸多积极、务实的合作,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在知识产权发展与创新生态的把握方面

一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完善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产业布局,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创造的规模集聚和协同效应,积极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二是推动知识产权创新资源布局。2018年,沪苏浙皖签署《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书》,加强长三角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研究梳理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资源、创新资源、产业资源等经济创新发展要素,着力构建以市场竞争为导向、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资源配置导向目录,形成科学合理、错位发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区域发展态势。

二、在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方面

一是优化知识产权扶持政策,2019年起,上海实施了新的《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及《上海市专利一般资助指南》,突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加大对高质量专利和PCT国际专利申请的扶持力度,并简化了资助流程,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更加精准、高效。二是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简政放权,在浦东新区和黄浦、杨浦区等区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专利行政委托执法,并先后在奉贤、杨浦、黄浦区设立商标受理窗口,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三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政策协同。在《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框架协议书》的基础上,2019年以来,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又签署《长三角地区共同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合作意向书》,细化了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海外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合作事项;签署《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书》,推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统一;召开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年度会议,推动在区域信息资源综合高效运用、公共服务资源集聚整合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三、在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发展方面

一是规范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2019年以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下,沪苏浙皖一市三省共同启动了为期两年的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对专利代理行业无资质代理行为、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专利代理“挂证”行为等开展了集中整治,并加强和完善对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二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扩大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规模,目前上海市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达到155家、专利代理师1397人、商标代理机构1990家。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运行, 2018年经快速审查成功授权154件,超过300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备案;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申请受理至首审的周期缩短至5个月;支持徐汇区深化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等,上述举措均提升了上海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有助于发挥对长三角创新生态的引领作用。三是建立区域知识产权服务共享机制。加强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以及各类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维权、培训平台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开放共享;加强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和流动,强化上海优质服务资源与苏浙皖三省的对接,优化了一市三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强调要推动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未来,上海将与苏浙皖三省紧密携手、加强合作,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为长三角创新发展、营商环境塑造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支撑。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

在制定发展规划方面:上海正加快编制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市战略纲要和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其中均设置专门章节,规划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事宜,当前该项工作正紧密推进。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战略纲要和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工作队伍,定期召开推进会,保障战略纲要和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开展调查研究。把理论研究作为10个前期研究课题之一,重点对标美国硅谷、波士顿等国际一流创新区域,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提出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的战略举措。在理论研究的同时,加强与苏浙皖三省的联系、协调、合作,共同谋划好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的宏伟蓝图。三是科学设置指标。在战略纲要和规划编制过程中,将积极对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最新要求,设置能科学反映知识产权发展的指标体系,制定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评价指数,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与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按照生态化制定与配置。

在构建跨区域知识产权管理与司法保护协同机制方面:一是充分发挥长三角知识产权联席会议作用。未来将继续完善常态化长效性的长三角区地区知识产权联动发展工作机制,坚持每年召开长三角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和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积极开展一市三省知识产权局领导会晤交流,加强对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的协调协作。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发展政策协作。未来将在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针对促进区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标准服务、高效能管理等领域,研究出台区域公共政策,打造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新高地。三是加强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今年7月,上海高院与苏浙皖三省高院会签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为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目前,四地法院正在积极落实协议内容,力争在长三角区域内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会商机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互动交流机制、法院信息数据交流共享机制、法院远程办案机制、知识产权案件保全合作机制等,着力解决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短板问题。

在形成国内外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统一市场方面:一是推动优势资源落地自贸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分支机构落地,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上海服务平台等重要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落户,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启动运行,上海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服务国际化水平正不断提升。二是培育长三角知识产权服务枢纽平台。依托G60科创走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整合长三角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源,为区域内企业以及与国内外企业之间开展协同创新、开放创新提供全面综合的国际化、专业化的信息、资本、人才、法律等服务。三是优化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今年10月,沪苏浙皖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四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管理部门将建立长效合作交流机制,在信息资源综合高效运用、公共服务资源聚集整合、人才资源共享、海外保护资源共建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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