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18
浦东新区、黄浦区、普陀区、杨浦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园区: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与管理办法》(沪知局规〔2019〕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对2017年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进行验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园区(见附件1)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园区管理机构应于9月4日前以电子版(Email)和纸质稿(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交区知识产权局留档)的形式递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加盖公章,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加盖财务章;
2.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总结应附主要指标证明材料和财政经费支出发票(加盖骑缝章)。
附件:
1.2017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名单
2.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总结要求
3.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考核参考评价指标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 张燕山
电 话:23110888
邮 箱:zys8207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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