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美谷等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9-12-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评定与管理办法》(沪知局规〔2019〕1号),我局对2016年认定的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和试点园区进行了验收。

经专家评审等程序,东方美谷、上海集成电路设计孵化基地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验收。

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松江工业区车墩分区、上海聚科生物园区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验收。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