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上海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时间:2004-03-15

2003年,我国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规、规章体系,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中国政府在实践入世承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态度是坚决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正受到重视并不断得到解决,知识产权执法是卓有成效的。上海市新一届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围绕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不断推进创新,针对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一、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合力,保护知识产权

2003年,上海市政府围绕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对外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加强本市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意见。这对于切实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力度,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以及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正在不断形成,上海保护知识产权的市场环境正日益得到改善。

2003年,上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在规范日常监查、实施长效管理的同时,进行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联合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统一行动,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组织各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开展了知识产权专项打假执法活动。在专项执法活动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打击制售商标假冒侵权商品和各种形式“傍名牌”的行为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2410人(次),检查6500多户商业企业和190多个小商品市场、专业市场等,查获商标假冒侵权商品65537件,立案111件,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23户。查处仿冒他人商品包装装潢案5件,收缴外包装7万多只。市版权局重点对学校使用教材、教辅读物进行了检查,收缴盗版教辅读物4923册,同时加强了对光盘复制企业和印刷企业的检查。上海市文化稽查总队对852家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立案164件,查收97044张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13031册;市知识产权局与市商委联合,对39家大型商店、超市等进行了检查,发现有24个产品涉嫌冒充专利,经检索,立案15件。市公安局出动警力747人(次),对上海滩商厦等假冒情况较严重的地方进行了专项查处,立案18起。各区城管大队对无照占路设摊贩卖盗版软件、图书、音像制品行为进行整治,尤其对大学周边地区进行了重点检查。市质监局对食盐、手机、室内装潢材料、家具填充料等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上海海关在一个月时间里主动查验发现涉嫌“NIKE”等著名商标侵权案件3起,案值约70万元人民币;扣留涉嫌侵犯多种国际知名品牌和国内著名商标权的货物11批,案值约110万元人民币。知识产权的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铲除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多发地,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向社会表明上海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协调一致,坚决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态度,收到良好的效果。

提高全市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的基础工作。2003年上海市政府知识产权工作有关部门加大了知识产权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召开了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提出“2010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开展知识产权“进家庭”活动,通过《新民晚报》知识产权特刊,将贴近老百姓的知识产权基础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在上海大学举办了由全市29所高校的1600名大学生代表参加的“知识产权进校园”大型宣传活动;此外,通过电视媒体播放知识产权宣传片与专题报告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发挥行政优势,有效保护专利权

2003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真实施《专利法》,在专利行政执法和处理、调解专利纠纷中,充分发挥区(县)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作用和各省市知识产权局协同执法机制的作用,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凸现行政保护的效率优势,切实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市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各类案件81件,结案70件,比2002年分别上升45%、19%。其中受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2件,与2002年相比上升3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请求人涉及外国、港澳台和外省市的案件为33件,占专利侵权纠纷总数的63.5%,比2002年增加12.2%,查处冒充专利、假冒他人专利23件。在结案的48件专利纠纷中,协议和解的案件比例较高,体现了专利行政执法的快速、简便的特点。

为加强对专利商品和专利药品的监管,在商业单位建立起抵制专利侵权商品,杜绝冒充专利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2003年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商委、市药监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商业单位专利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本市专利药品管理的若干意见》,指导商业企业通过建立专利商品、专利药品进货确认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有效杜绝冒充专利商品和坚决抵制侵权商品进入零售市场。为了方便商业单位把专利商品的管理纳入商品进货监管系统,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发了“专利商品数据库管理软件”,在上海知识产权网上供商业单位免费下载使用,并且通过举办专利法律知识培训班,使商业企业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专利商品(药品)的管理方法、专利侵权商品的辨别判定、纠纷处理等知识。通过实施专利商品的日常管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不但能有效防范商业企业销售冒充专利商品和侵权商品行为的发生,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省际间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2003年4月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起,来自北京、天津、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江苏、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云南、宁夏、深圳等全国16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知识产权局代表在沪签署了《省际间专利行政保护协作执法协议》,协议规定:各方在严格按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地域管辖的原则基础上,加强在大案信息沟通、异地案件移送、协同调查取证方面的协作,提高行政效率,营造良好的保护环境。2003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共有5起侵权纠纷案件和4起涉嫌冒充专利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外省市知识产权局。随着长江三角洲经济的联动发展,上海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同样要融入长三角、服务长三角。11月21日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等长三角十六城市在上海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协议,协议包括共享教育培训资源和专利信息,连接专利交易网络和知识产权专家数据库,共建专利纠纷预警机制等内容,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正逐步形成合力。此外,为促进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上海成立了有28家在沪专利代理机构组成的“上海专利代理行业协会”和由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职能部门和上海专利代理行业协会代表组成的上海专利代理机构惩戒委员会。

2003年上海专利申请量22374件,专利授权量16671件,比2002年分别增长12.1%、149.1%,两者均创上海市历史最高纪录,居全国第二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5936件,授权量880件,与2002年相比,分别增长49.9%、159.6%。

三、落实专项整治,打击商标违法行为

2003年上海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有力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2003年,上海市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049件,比上年同期上升11.7%,已结案1003件;共处罚款128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2.9%,其中处罚款10万元以上案件29件;共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143万件(只),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等工具10件,销毁侵权物品10.07吨,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件,涉及人员2人。

上海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加强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对涉外商标侵权行为始终保持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2003年共查处涉外商标侵权案件333件,已结案317件,占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总数的32.6%。在查处的这类案件中销售涉外商标侵权行为的案件为253件,占涉外商标案件的76%。如闵行分局查处了生产假冒“NIKE”、“adidas”、“ELLE”等涉外高知名度服装商标行为,共处罚款18万元。嘉定分局查处了侵犯“PLAYBOY花花公子”商标专用权行为,对案件当事人处罚款10万元。徐汇分局通过对襄阳路服饰市场的50多次整治,进一步制止了侵犯涉外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长宁分局成功调解了日本“ELEMENT”商标专用权侵权赔偿纠纷,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赔偿商标权利人5万元人民币,保护了日本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工商部门切实保护涉外商标权利人合法利益的举措得到了外国公司和企业的充分肯定,纷纷致信或赠送锦旗表示感谢。一年来,市局和分局共收到感谢信和锦旗近18次(幅),接待日本三丽欧、佳能公司、东芝株式会社、国际足联开发公司等外国公司和驻沪使馆人员6批。

2003年市政府将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定为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六大重点之一,各级工商部门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了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共组织执法行动224次,出动执法人员14726人(次),检查市场、商场、大卖场和主要商业街上的各类经营户36479户,共查获商标假冒侵权商品40.7283万件(只),查获假冒侵权商标标识31.4321万件(只),取缔地下窝点106处。整治行动进一步保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净化了投资环。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建立防假自律机制,严防假冒侵权商品流入市场,2003年上海市工商部门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商业企业经销商品商标管理办法》及应用软件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去年对全市194家商业企业成功推广使用该软件的基础上,在各主要商业街、超市、大卖场和重点市场集中全面推广落实,使推广数达到1104家,超过了预定推广1000家的目标。

2003年上海注册商标申请量达到21342件,比去年同期15542件相比增长37.3%;核准注册商标11004件。截至2003年底,上海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数为76198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打击盗版侵权行为

2003年上海市版权局以保护出版业和软件业的版权为重点,加强版权行政执法,直接调查处理的版权违法案件105件,其中涉外案件17件。全年共收缴各类盗版制品30031件;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7起,调解赔偿51起。上海市版权局对全市光盘复制企业进行了两次巡查,对1200多家(次)印刷企业进行了重点抽查,督促各企业依法经营。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版权保护已经从传统的文化出版领域扩展到经济贸易、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2003年上海市版权局共调查处理经济活动中的著作权侵权投诉案件26起。如某英国公司投诉上海两企业侵犯“花仙子树脂工艺品及图案”著作权、某香港公司投诉上海杭州等地五企业侵犯“铁甲小宝玩具”著作权、某荷兰公司投诉上海某卧室用品公司侵犯“MIFFY”兔休闲毯著作权等。上海市版权局在受理案件投诉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执法程序,查处侵权行为;对于未提供必要证据或缺乏法律依据的投诉,则耐心地进行法律宣传,并为投诉人寻求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提出建议。

2003年上海市版权局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切实加强软件著作权保护,坚决打击各种软件侵权盗版活动。7月份,上海市版权局发起建立了由市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打击软件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分工和工作目标。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各级相关执法部门共组织专项执法检查30多次,依法查处侵权违法案件18起。上海市版权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太平洋数码广场、徐家汇百脑汇、淮海路赛博数码广场、五角场赛博数码广场、芙蓉江电脑城等本市主要的电脑商城进行反复检查,对销售盗版软件以及违法预装软件的硬件零售商进行查处,同时会同市信息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部分硬件厂商在生产、销售硬件中预装软件的情况进行调查,进一步完善了软件市场的监管机制。

2003年上海各出版单位和版权代理机构克服由于“非典”疫情爆发所造成的严重影响,积极开展版权贸易活动,全市对外图书版权贸易保持了稳定发展的态势,共引进图书版权833种,输出图书版权236种。10月份,上海市版权局成功举办了第三届上海版权贸易洽谈会,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等37家境外出版商参展,其中不乏世界影响较大的出版机构。华东地区和北京、天津等60余家出版单位和团体也参加了展出。

2003年上海市版权局共办理作品自愿登记611件,其中美术作品346件、文字作品99件、设计图81件;共审核登记各类版权贸易合同1749份,其中引进版权合同1577份,输出版权合同172份。上海市版权局对于申办2010上海世博会中的版权保护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一方面协助世博办做好著作权登记,另一方面加大查处侵犯申博作品版权的违法行为。

此外,上海市版权局还积极支持市反盗版联盟、市版权保护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上海办事处、上海文学艺术著作权协会等民间著作权保护组织开展工作。市版权保护协会在大量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本市出版单位使用美术作品付酬办法的参考意见》,供各出版单位在出版工作中参考。

五、强化市场监管,规范音像制品销售行为

2003年,上海各级文化管理、稽查部门继续加强对音像市场的执法检查,对一些销售盗版音像制品问题严重的地区和场所,集中力量持续整治,采取综合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如虹口区文化稽查部门针对四川北路某些音像制品商店销售盗版制品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手对四川北路音像市场以及沿线支路持续开展打击销售盗版制品的治理行动,对5家严重违法经营的商店先后予以关闭转业。静安区文化稽查部门在对长乐路一带流动商贩销售非法音像制品进行集中整治后,与公安部门紧密合作,采取轮流固守的方法,防止回流。在市场整顿中,各级文化稽查部门注重追根寻源,深挖细究,坚决打击非法音像制品的地下批发行为,有效遏止流动商贩销售非法音像制品的货源。市文化稽查总队通过仔细排摸和缜密侦察,查处非法出版物地下批发窝点44个。2003年,市和区县文化稽查部门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含电子出版物)608万盘,其中95815盘(张)非法音像制品(含电子出版物)是在批发窝点被查获的;销毁的非法音像制品总量达443万张。

上海市文广局、上海市文化稽查总队和市版权局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积极参与第五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上海亚洲音乐节”活动,开展了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活动,例如:举办“反盗版演唱会”,演唱会声势大,影响深,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又如:上海市文广局和上海市文化稽查总队联合举行“将盗版者送上法庭研讨会”,就如何加强音像制品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开展讨论,来自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以及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与会者一致认为在进行音像制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同时,应该依法把从事走私盗版的违法经营者送上法庭,同时要更加广泛地开展音像制品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宣传,使广大著作权人、出品人、消费者知法用法守法,共同抵制盗版行为,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

六、加强多方合作,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

2003年,上海海关依法加大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与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在确保通关效率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海关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意识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2003年,上海海关共查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212起,比2002年增长53.6%,其中侵犯商标权案件204起,占案件总数的96.2%;案值近2000万元人民币。

2003年上海海关查获的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一是,以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为主,涉及商标包括“奔驰”、“柯达”、“飞利浦”、“欧司朗”和“银河”、“钻石”等国内外著名品牌,并首次查获包括“RU”、“SANDVIK”“NATIONAL”、“KALE”、“GE”等36个商标被假冒的案件;二是,查获涉案货物的科技含量与以往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例如:查获的空调器涉嫌侵犯“松下”商标专用权、煤气灶涉嫌侵犯“东芝”商标专用权等等;三是,假冒汽车配件产品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涉及商品包括刹车片、离合器钢片、离合器压盖、滤清器等,涉及商标包括“奔驰”、“丰田”、“尼桑”等国际著名汽车及汽车零件品牌。2003年,上海海关还查获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案件5起,与2002年相比,增长了150%。上海海关严守国门,有效地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先后收到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铃木株式会社、东芝(中国)有限公司等企业送来的锦旗、匾额和致谢函。

面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作发展需要,上海海关利用各种途径,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关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是加强对业务一线关员的法规培训和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流程;二是邀请权利人对现场查验关员进行鉴别真假商品的培训,提高对货物的鉴别能力;三是以奥运会徽发布为契机,强化现场关员对奥林匹克专有权标志的保护意识,有效查处相关侵权案件。

七、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加强全方位司法保护

2003年,上海各级法院受理与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再创历史新高,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801件,审结767件,与2002年相比,分别上升4.8%、2.4%。2003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37件,同期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10件,结案率为95.8%;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8件,审结51件,与2002年相比,分别上升41.2%、54.5%。

2003年上海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案件数量略有上升。近年来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数量均呈逐年大幅上升态势,年增长率在10%以上,而2003年案件数量与2002年相比仅上升了2.9%,这一变化表明随着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司法保护力度的逐步强化,上海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增长速度将逐步放缓。第二,案件的社会影响较大。如受理了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等诉上海雅图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销售盗版DVD侵犯著作权案;上海培罗蒙西服公司诉上海卡夫利特服饰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台湾华纳公司诉上海榕树下计算机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提供网上音乐下载、试听服务侵犯录音制作者权纠纷案等一批引起社会反响的案件。第三,商标纠纷案件数量上升明显。2003年受理商标案件数与2002年相比,增幅为70.2%。商标纠纷案件中,出现了涉及知名度较高的商标案件增多和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相冲突案件增多的情况,如受理了侵犯“培罗蒙”西服、“白象牌”电池、“克莉丝汀”食品、“宝钢”钢材等商标权案件。

2003年,上海法院强化对知识产权的“立体”司法保护,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刑事被告人并不因此免除其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例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辞海编辑委员会、上海辞书出版社诉陕西省汉中印刷厂、李渭渭、哈翎侵犯著作权纠纷案。该案系被告人因侵犯知识产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又被追究民事责任的案件。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对两原告享有的《辞海》著作权及专有出版权的侵害,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同时对侵权的主要责任人陕西省汉中印刷厂作出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民事制裁。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8起此类案件。

2003年,上海法院系统加强培训,深入调研,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戏剧作品版权纠纷案件研讨会”,编写出版了《知识产权案例精选(2001-2002)》,完成了《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保全问题研究》等专题调研工作。

八、开展国际交流,不断拓展合作新渠道

为了使国际社会更好地了解上海市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上海市外事办公室、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上海海关联合召开“2002年上海知识产权保护状况领馆通报会”,全面介绍上海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行政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条件和途径,并回答了与会领馆官员所关心的问题。2003年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和上海海关先后与芬兰驻沪领馆、荷兰驻沪领馆、在沪台资企业协会共同召开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座谈会,听取外资企业、台资企业对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为企业遇到的具体问题提供咨询建议。通过讨论交流,不仅体现了上海知识产权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提高外商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认知程度和了解他们在知识产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所关注的问题。

2003年上海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10月23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上海市工商局和国际商标协会联合主办的“2003上海商标与城市经济”国际研讨会在上海隆重举行。会议就“商标与国家(地区)经济发展”、“商标与城市GDP”、“商标与城市形象”、“商标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局长安青虎、上海市工商局局长方惠萍分别作了题为《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与中国商标事业的发展》、《商标在上海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展望》的演讲;日本特许厅审查业务部部长、美国专利商标局高级官员、美国可口可乐、NBA、通用电器(GE)公司、英国RICHMONT公司、芬兰诺基亚公司及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等公司的副总裁、总经理及全球商标事务首席执行官等,分别介绍其商标成功运作的经验及商标对国家、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此次国际研讨会的成功举行不仅对商标促进上海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而且为上海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做了非常有意的尝试。韩正市长在会议期间接见了与会的中外嘉宾,来自国内外的有关企业、政府机构代表共250余人参加了会议。

11月10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科协、市经委、市科委、上海文广集团共同组织了2003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核心竞争力”论坛,上海市副市长严隽琪到会并致开幕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王景川、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郑成思、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罗东川就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信息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入世后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分别作主题报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小企业司司长吉亚先生在题为《知识产权在推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的主题报告中详细介绍了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作用,提出知识产权是一种竞争武器,是一种收入来源。上海宝钢、上海家化、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等知名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就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策略及管理机制、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拓展市场、如何解决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发展瓶颈等问题进行了演讲。来自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学界以及政府部门的代表4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此外,2003年11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还在上海成功举办了“关于WCT和WPPT中的‘向公众传播权'巡回研讨会。

2003年,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接待了来自欧洲、日本、韩国、新西兰等国家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知识产权官员和学者共计8批次,28人。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先后组团赴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考察访问。并在考察的同时实地接受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各法院也积极派遣优秀法官到国外、境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