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对发明专利有何扶持政策?
(2016年02月17日)    

    答:本市对发明专利的资助政策如下:(一)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二)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三)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四)专利代理费,在授权后按每项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资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减缓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前款规定执行。另外,各个区县知识产权局也有相应配套政策,可向专利申请人所在地的区县知识产权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