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专利保险试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03-17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工作,发挥专利保险对企业及地区创新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我局拟继续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组织实施试点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服务机制完善的区(县)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期限

    2015年3月18日—4月18日。

    三、申报材料

    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期为1年),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配套政策、进度安排等。

    请有申报意向的区(县)知识产权局于4月1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我局专利管理处,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1-2家试点单位,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3月16日

    联 系 人:林国良

    联系电话:23110883 ,13386150759   邮箱:1338615075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