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05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4-04-30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交的第0057号“关于加快上海数据产权登记立法的提案”收悉。提案分析了上海目前在数据登记立法、产权确定和操作指引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建立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专业性和实践性,对于上海探索构建数据产权制度、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收到提案后,市知识产权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承办处室先后走访了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等单位,对目前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相关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上海市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上海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以来,市知识产权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方向,扎实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各项任务,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包括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研究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规则、建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培育数据知识产权发展生态等。

  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工作专班走访调研了约200家企业后发现,很多企业在研发经营中产生了大量有价值的数据,但由于目前数据产权登记立法不完善、数据资源产权界定不清晰等诸多原因,无法进入市场流通交易,也无法通过现有的法律法规得到保护,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结合试点工作,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解决路径。

  二、相关工作举措

  (一)在加快推进数据产权登记立法方面

  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是实现数据确权的最重要方式,有效的数据产权登记可以破解企业因数据权属不明而“不能交易”“不敢交易”的难题。上海市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探索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制度。2023年,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司法局、浦东新区等单位起草了《浦东新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若干规定(草案)》,目前该规定已经浦东新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待审议。市知识产权局还通过与上海市数据局积极沟通,获得了其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的支持。

  (二)在建立完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方面

  市知识产权局编制了《上海市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操作指南》,探索建立相对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规则,明确了包括申请提交、审查、公告异议、证明文件发放、存证等在内的登记流程等,并建成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平台。同时,市知识产权局还与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加强对接,研究起草数据知识产权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和合规制度,加强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保护。

  (三)在加快建设长三角区域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方面

  2022年以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先后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第一批、第二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方。试点阶段,三省一市暂时依托自建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开展登记存证工作。与此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标准,制作发放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证书。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三省一市登记工作将逐步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平台,实现区域内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统一。

  依托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三省一市于2022年9月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书》,明确将合作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促进区域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

  下一步,市知识产权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规定和登记操作指南尽快出台;持续优化登记管理平台功能并面向市场主体开放登记,促进各类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实现市场价值和应用价值。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持紧密沟通,与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加强合作,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市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服务数字强国建设。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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