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9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5-07
李丐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跨区域司法执法机制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优化案件处理流程,缩短司法系统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周期”的建议
上海法院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处理流程。一是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制定《关于调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签署《关于调整本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合理布局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自2022年7月起,全市16家基层法院均拥有普通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不断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力量,积极回应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二是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不断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高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诉中委托调解,推动构建多层次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协作体系,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多元协作推进会,交流各法院有效做法,提升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整体效能。三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认真总结基层法院开展知产案件小额诉讼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出台《关于审理知识产权小额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优化调整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夯实对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审理和实质化解。
上海检察机关持续落实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的协同保护,共同提升权益保护实效。联合法院、公安探索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提级管辖机制,强化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的商业秘密保护,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涉及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等技术信息侵权犯罪,督促一批案件依法立案、移送审查起诉。落实本市九部门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工作意见,向市市场监管局反向移送商标侵权不起诉案件。
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深入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为重点的“砺剑”“昆仑”等系列专项行动,紧密联合市检察院等部门完善顶层设计,进一步固化案件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能力和效率,主动走访数十家总部位于上海的“世界500强”、行业龙头、科技创新、电商平台、中华老字号等企业,及时掌握企业在维护知识产权方面的需求和建议,有效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下一步,各单位将在认真吸收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案件处理流程。上海检察机关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优化本市行刑衔接具体规程,会同法院、公安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中犯罪线索同步审查移送机制落到实处,形成批量移送的规模化效应,就当前知产刑事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证据标准、办案程序等问题形成本市统一办案标准,进一步优化案件处理流程,缩短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周期。市公安局将协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相关犯罪行为,对于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将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开展联合调查,同步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切实形成部门工作合力。
二、关于“制订与企业创新投入和维权成本匹配的知识产权侵害及非法牟利处罚标准,加大对侵权单位的处罚力度”的建议
上海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对基数的查明、倍数的确定、情节严重的判定、约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上海高院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不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着力解决“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问题。截至目前,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共36起,判赔金额共计人民币约7630万元,个案判赔额最高为1500万元。
上海检察机关加大对侵犯服务商标、地理标志、网络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重点领域、重大案件的打击力度。2023年,上海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1369件2810人,同比增长73.3%、64.1%,占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的七分之一。充分运用特邀检察官助理、专家咨询等机制,强化合理赔偿机制在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过程中的应用,科学推动当事双方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达成损失赔偿合意,2023年在检察办案环节实现有效赔偿9921万余元,有力遏制侵权主体的再犯能力。
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市要求,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稳步推进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着力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等领域违法案件1567件,办结知识产权执法案件1354件,罚没款金额18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4件。配合市双打办持续深化“双打”工作机制,市双打办于2023年9月14日开展上海市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市知识产权局、市公安局、上海海关,各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共销毁假冒侵权商品合计180余吨,货值金额700余万元有效震慑和遏制了知识产权违法势头。
下一步,各单位将在认真吸收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上海法院将继续引导当事人提供科学合理的经济赔偿证据,充分运用司法审计、市场调查报告、经济分析等手段,精细化确定损害赔偿金额,健全和完善符合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损害赔偿规则。上海检察机关将根据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中关于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要求,加强推动本市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确立完善,以刑事诉讼法第101条有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为依据,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联合法院共同构建权利主体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获得民事补偿性赔偿和惩罚性赔偿双重救济的路径。市知识产权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惩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行刑衔接等制度建设,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和效能提升;推动完善网络调查取证制度,增强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打击能力,坚持线上线下全链条打击,全方位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三、关于“加大在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中对被侵权单位举证工作的支持”的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以创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站(点)为重要抓手,通过健全体系、创新试点、指导服务、执法维权、宣传培训等各项工作,不断加强本市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和水平。一是指导培育商业秘密保护基础好的园区、企业和机构400余家,创建为本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站(点),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加强自身商业秘密保护。二是2023年6月份,在全市首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制定了包括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公益大讲堂、编制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指引等在内的62项活动举措,强化了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针对当前中小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较弱的情况,指导黄浦、奉贤等区局推进商业秘密区块链存证,免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益存证平台。四是专门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执法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遴选建立法学、经济学、信息技术等各领域人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市级商业秘密执法人才库队伍。五是参加总局召开的全国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地区经验交流大会、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部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会议、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论坛等,积极与兄弟省份交流分享本市商业秘密保护做法和经验,研讨执法办案难点、堵点,探索推动跨区域商业秘密协同保护和联动协作机制。2023年,全市办结商业秘密侵权案件14件,罚没款220万元。
上海各级法院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降低权利人维权困难。对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已经对所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且合理表明商业秘密被侵犯的,要求涉嫌侵权人应当证明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结合审判实践,研究制定《商业秘密纠纷类案办案要件指南》,探索有利于事实查明的举证责任转移规则,积极运用证据保全、行为禁令等举措,依法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负担,促进适法统一,保障企业创新发展。会同上海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办理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本市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提级集中管辖,切实提升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更有效地保护创新创造,保护重点领域的技术安全。
上海检察机关不断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商业秘密办案质效。在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中,保持与公安、法院等良性沟通,通过“专员办专案”的方式解决侦办周期长、成案难的问题,促进商业秘密犯罪案件证据规则和审查思路的统一。围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示范点建设,盯准芯片设计、生物医药等国家重大科创项目,加强对商业秘密犯罪线索的立案监督及侦查全程及时跟进,注重案件办理中的权利人保护,全力防止办案过程中的“二次泄密”,鼓励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帮助涉案企业从事后合规整改向事前合规建设转变。
下一步,各单位将在认真吸收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商业秘密案件中被侵权单位的支持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一是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的地方立法调研,借鉴发达经济体的经验,着力破解企业商业秘密维权难、举证难、赔偿难等痛难点问题;二是针对企业涉外商业秘密纠纷过程中存在的信息获取难、维权成本高、专业支撑薄弱等现状,着力推动本市涉外商业秘密维权体系建设;三是全面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全社会共治,召开本市首届商业秘密保护大会、继续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月”等活动;四是积极探索推进商业秘密保险、组建商业秘密保护联盟等新举措,不断丰富本市商业秘密保护的工具箱。上海法院将继续加强对商业秘密等商业成果的保护,进一步加大在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中对被侵权单位举证工作的支持,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上海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本市在全国具有引领性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的机制优势,拓展检务公开内容和范围,方便权利人依法行使权利、有效获得司法救济。
四、关于“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层面逐步与其他地区建立更加通畅的跨区域司法执法机制”的建议
市知识产权局不断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健全完善。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共同签订《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联动,建立了案件移送、委托送达、协助调查、协助执行、协作办案、横向协调、服务协作、信息共享等多项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出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协作办法》,进一步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指导松江区知识产权局不断巩固和完善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制定并实施《关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协查绿色通道,每年召开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中心年度工作会议,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并持续开展三角G60科创走廊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征集工作。会同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山东、河北、广东、重庆、四川、湖北、安徽共十二省市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建立了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共同签署《京津冀沪苏鲁粤渝川鄂浙皖关于成立十二省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联盟 优化全国创新创业统一大市场合作备忘录》,加强执法协作互认、加强执法联动协同等行政协作,定期接收移交知识产权侵权线索并交换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上海法院不断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机制健全完善。上海高院会同江苏、浙江、安徽三地高院签署《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备忘录》。上海、江苏、浙江三地高院、检察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及行业协会等不断加强协同协作,积极构建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框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保护,打造多元化解纷机制,基本实现长三角地区诉讼服务“一网通办”、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审判,较好地满足了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需求。
上海检察机关不断强化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会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及沪苏浙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出台国内首个跨省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文件。与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连续主办两届虹桥检察论坛。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会签《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跨部门、跨区域横向知识产权保护与合作。
市公安局不断加强对区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涉及外省市的侵权售假行为,以“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为目标,对跨区域、团伙化犯罪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深挖打击,切实形成震慑声势。
下一步,各单位将在认真吸收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跨区域司法执法协作机制。市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强化并畅通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推动省际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联盟进一步扩大,继续发布并扩充省际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不断打通案件线索移送通道,进一步提升省际行政协作效能,力争切实降低企业跨区域知识产权维权成本。上海法院将继续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努力满足长三角一体化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需求,为上海建成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支撑。上海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细化长三角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跨区域线索移送等办案协作规则,实质性运作设立在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跨区域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常态化对接的工作机制,尤其是承担专利快审功能的国家级、省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现在创造确权阶段对影响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提供更有效的服务保障。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依法严厉打击跨区域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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