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84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18-08-1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刘新宇代表提出的关于“编制统一的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教材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2008年6月,我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制定并实施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计划,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的工作要求,会同市教委在全市中小学中共命名42所知识产权示范学校和学校58 所知识产权试点学校。2007年12月我局发文至市教委,拟请市教委支持知识产权教材编制推广工作。市教委复函我局,同意将《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教材作为循环教材免费提供学校使用。我局委托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组织人员编写《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教材初中分册和高中分册,并邀请有关专家对教材的定位、内容及形式等进行把关,于2010年底正式完成教材印刷和发放到100所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实践。

2017年7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与市教委联合印发了《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方案》,启动了新一轮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坚持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作用,努力打造“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工作局面,从而促进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

为此,刘新宇代表提出的编制统一的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教材的建议,也正是我局推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教委对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教材的重新编制或者修订工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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