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42号提案的会办答复 时间:2018-06-13

市科委:

市政协“0142”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提案已收悉,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1、关于提案提出的“产研双方在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上存在利益分歧”的问题。

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据此,建议产研双方在进行产研合作时,事先协商并签订好相关的合作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关于提案提出的“进一步健全、丰富第三方知识产权评估定价机构的数量与内涵”的建议。

知识产权评估属于市场化商业行为,目前开展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对专利权的评估均有涉及。经过多年发展,我市已形成一批专业、稳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和人才队伍。如上海必利专利评估技术有限公司,利用其核心技术向用户提供多元数据,有利于解决专利的价值发现、分析和评价等问题。

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可作为定价参考,但实际交易价格需要在交易中得到交易参与方的确认。2016年,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探索组建了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信息挂牌、交易撮合、评估鉴证等服务。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组建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机制。目前,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已经正式营业。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营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环境。一是扶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发展。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集聚一批从事专利转化运用、价值评估的高端人才。二是继续推进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在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方面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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