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年10月23日)    来源: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商业联合会:

为了推进本市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障消费、服务民生。根据《关于倡导本市商业系统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的意见》(沪知局[2009] 3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上海市商业系统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工作办法(试行)》(沪商联[2009] 11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决定启动2013年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巩固推进双打专项行动成效,探索建立商业诚信自律机制,形成保护自主创新、防止侵权假冒、恪守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服务上海商业诚信体系和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目标。

二、承诺内容

根据《工作办法》第二条规定,参加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以下简称承诺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不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专利权的商品;不销售冒充注册商标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销售盗版光盘、软件、书籍等侵犯著作权的商品;

(二)自觉接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就其践行承诺情况的监督;

(三)实施长效管理,做好进货、销售渠道的知识产权商品的验证和动态管理。

三、具体任务

各区县要在认真总结中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做好2013年承诺活动的申报推荐工作,对管理水平过硬、承诺践行到位、商业信誉较好的承诺单位要积极组织、树立典范;对新推荐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调研。积极推广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举措、好典型,以点带面、扩大影响。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继续抓好区县承诺活动指导小组的平台运作,加大对区商业联合会开展承诺活动的经费支持和工作指导,加强对2013年承诺活动申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区商业联合会要全力配合,认真做好承诺单位的续期申请,以及新推荐单位的资格审核工作。积极配合区县知识产权局开展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活动。

四、工作安排

11022-26日,各区县对2013年承诺活动申报工作进行动员;

21029-1116日,各区县对承诺活动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并报市承诺活动办公室;

31119-23日,市承诺活动办公室对材料进行梳理并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

41126-30日,市承诺活动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意见向各区县调查情况;

512月初市承诺活动办公室召开办公会议确认最后名单;

6127日前完成对2013年承诺单位公示;

712月中下旬召开2012年承诺活动大会;

812月底前承诺活动标识发放到位。

请各单位于201211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承诺活动办公室。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王              

    话:62182551         6111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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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