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年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年10月23日) 来源: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商业联合会:
为了推进本市商业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障消费、服务民生。根据《关于倡导本市商业系统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的意见》(沪知局[2009] 3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上海市商业系统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工作办法(试行)》(沪商联[2009] 11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决定启动2013年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巩固推进“双打”专项行动成效,探索建立商业诚信自律机制,形成“保护自主创新、防止侵权假冒、恪守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服务上海商业诚信体系和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目标。
二、承诺内容
根据《工作办法》第二条规定,参加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以下简称承诺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全社会郑重承诺:
(一)不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专利权的商品;不销售冒充注册商标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销售盗版光盘、软件、书籍等侵犯著作权的商品;
(二)自觉接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就其践行承诺情况的监督;
(三)实施长效管理,做好进货、销售渠道的知识产权商品的验证和动态管理。
三、具体任务
各区县要在认真总结中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做好2013年承诺活动的申报推荐工作,对“管理水平过硬、承诺践行到位、商业信誉较好”的承诺单位要积极组织、树立典范;对新推荐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调研。积极推广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举措、好典型,以点带面、扩大影响。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要继续抓好区县承诺活动指导小组的平台运作,加大对区商业联合会开展承诺活动的经费支持和工作指导,加强对2013年承诺活动申报工作的统筹协调。区商业联合会要全力配合,认真做好承诺单位的续期申请,以及新推荐单位的资格审核工作。积极配合区县知识产权局开展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活动。
四、工作安排
1、10月22日-26日,各区县对2013年承诺活动申报工作进行动员;
2、10月29日-11月16日,各区县对承诺活动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并报市承诺活动办公室;
3、11月19日-23日,市承诺活动办公室对材料进行梳理并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
4、11月26日-30日,市承诺活动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反馈的意见向各区县调查情况;
5、12月初市承诺活动办公室召开办公会议确认最后名单;
6、12月7日前完成对2013年承诺单位公示;
7、12月中下旬召开2012年承诺活动大会;
8、12月底前承诺活动标识发放到位。
请各单位于2012年11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承诺活动办公室。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王 晨 宋 嘉
电 话:62182551 61113755
手 机:13671617644 13661650003
电子邮箱:alex8309@126.com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 附件:1. 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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