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2010)
(2012年01月05日)    来源:

开展“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
响  应  书
——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  任明慧副总经理

各位领导、商业企业同仁:
大家下午好!
值此上海市2010年“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大会召开之际,我们作为上海零售商业企业的一份子,积极响应和参与“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活动。众所周知,电视购物作为一种崭新的销售模式在国内的发展经历了“由乱到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除了企业自身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外,离不开政府主管部门的引导、规范和扶持,为家庭购物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达到了正本清源的效果。
“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为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提供了有力保证。早在2004年东方购物成立伊始,“只销售品牌商品”就成为东方购同以往电视购物公司的最大区别。众多国际品牌和上海老字号通过东方购物的销售平台走入了上海的千家万户。把顾客的利益永远放在首位,使东方购物在过去的六年中获得了每年销售额增长70%的非凡业绩,2010年预计实现销售50亿元。东方购物目前在上海地区拥有300万会员的信任,占上海600万(一般一个家庭使用一个会员账号)家庭的1/2;网上商城今年起实现全国配送;购物节目在甘肃、杭州、南京、苏州、成都、昆明等地实现播出。“销售真牌真品”使企业收获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
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集中体现了企业诚信经营的理念,维护了百姓享受创新产品带来的权益,同时净化了上海的商业环境。东方购物在承诺活动的申报过程中得到了市知识产权局、商委、药监、工商、版权局等部门的指导、帮助,通过申报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制度规范,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加大培训力度,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指导,使其熟悉和掌握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懂得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东方购物通过引进、消化、吸收、模仿创新的追赶策略,成功将国外家庭购物ERP系统升级为适合国内业务需求的系统,并成功申请专利,企业也获得高新企业资格。
3、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履行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公司设立由分管副总牵头,法务、销售管理、质检参与的TFT(Task Force Team)小组,负责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综合管理,形成多角度、全程监控的管理机制。
作为2011年“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申报商业企业,东方购物郑重承诺:
一、不销售假冒专利或侵犯专利的商品;不销售冒充注册商标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销售盗版光盘、软件、书籍等侵犯著作权的商品。
二、自觉接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本企业践行承诺情况的监督。
三、实施长效监管,做好进货、销售渠道的知识产权商品的验证和动态管理工作。
四、东方购物利用自身的媒体宣传优势,不断提高承诺活动在社会公众中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促进形成“诚信经营、放心购物”标识性市场效应,使“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深入人心,最终形成政府部门、商业单位、社会公众互动共赢的良好局面。
作为中国第一家真正的家庭购物公司,上海东方购物一定以本次参加承诺活动为契机,不断完善自身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为“防止假冒、冒充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进入商业流通领域,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信誉度、美誉度,提高消费者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诚信经营、放心购物的良好市场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实现:以独一无二(Only One)的精神,提供最好的质量与服务,为顾客、合作伙伴以及职员创造最高价值的企业使命。
最后,我们愿与在座所有参加承诺活动的商业企业一起恪守“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为上海市商业繁荣不懈努力!

                        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