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2021-03-02

上海首部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地方法规——《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涵盖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各类知识产权,聚焦构建制度完备、体系健全、环境优越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目标,明确了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原则,体现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与社会共治相互衔接、紧密结合的整体保护效应,突出和巩固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举措和成果。

在深化改革创新方面,《条例》明确提出按照国家要求,在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和纠纷处理、涉外维权等方面先行先试,支持浦东新区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城区,率先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执法的体制。同时,聚焦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在管理引导、专利快速审查、评议和预警、对外转让审查、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和要求。

《条例》明确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同时明确了知识产权、版权、农业农村、林业等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发展改革、国资监管等部门的配合职责以及市、区市场监督、文化旅游部门的综合执法职责。此外,坚持多方共治,积极引入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形成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协同机制。

据介绍,“十三五”以来,上海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保护环境显著优化,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基本建成。

在顶层设计方面,上海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实现历史性重构,在市、区两级实现了对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首次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2020年度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

在严格保护方面,上海率先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进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全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达13家,各类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构达150家。

在有效运用方面,上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规模不断扩大,证券化项目实现“零突破”。超1000家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累计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86家。

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国际运营(上海)试点平台等一批功能型机构先后设立,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筹建。全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业务“一窗通办”综合性服务窗口在沪设立。上海已累计培养专利管理工程师1382人,培训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2万余人;专利代理机构数量达到215家,较“十三五”期初翻了一番;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达2834家。

近年来,上海创新创造活力不断释放,专利、商标等主要指标持续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由“十三五”初期的28.9件提升至60.21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73.74万件,较“十三五”初期增长两倍多。

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介绍,下一步,上海将通过一系列政策、机制、项目等,切实落实《条例》配套措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重点工作包括:形成全面落实《条例》重点条款的具体配套措施及推进计划;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在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先行先试知识产权保护创新相关政策;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筹建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强化长三角等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以及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检验鉴定、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仲裁调解等机制和体系,健全“大保护”格局;建立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知识产权侵权易发风险点名录和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加快推进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对标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发挥WIPO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功能,提升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和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影响力。